安全验证
:。 , 第二?章 集?体协商 】     第】六条  企业职工一!。方与企业就劳动【关系有关事》项进行集《体协商应当按—照本条?例,规定的?程序产生各自—的协商代《表和首席代表协商】代表具体人数由双方!协商确定但每方协】商代表?人数不得少于三【人企业一方的协商】代表不得多于职【工一:方,的协商代表 — 《 ,   ? 第:七条  已》经建立工会的—。企业职工一》方的协商代表由【本企业工会选派【建立:女职工委员会的应】当,有女性协商》代表首席代表由工会!主要负责人》。担任 《 :。    》 尚未建立工会【的企业职工一—方的协商代表由【上级工会指》导,职工:民主推荐并经本企】业半数?以上职?工同意首席代—表,由协商代表民—主,推荐产生《    ! 企业一《方的:协商代表由企业法】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!表由:法定代表人或—者其书面委托—的人担任 】 ,。     集体协】商双:方根据实《际,需要可以聘请本企】业以:外的专业人员担任本!方,。协商代表但其—人数不得《超过本方协》商代表人数的三【分之一 《 ? : ,   集《体,协,商,双方可以更换本方的!。协商代表更换协商代!。表应当遵守本条【例规定的代》表产生?程序 【     第八条 ! ,协商代表履行代表】职责的期限》由被代表方》确定:但最长至集体合同期!满时为?止;:因集体协商》达不成?一,致或者未《能,签订集体合同的协】商代表履《行代表职责的期限】为自担任协》商代表?起六个月 —。 《 ,   第九条 【 协商代表应当履行!下列职责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一)参加集》。。体协商;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, (二)《搜集与集体协—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!;, ,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听取本方!人员的意见回答本方!人员的询问; 】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参:加集体协商》争,议的:处,理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五》。),其他需要履行—的集体协商职—责 ?    【 第十条  本企】业,产生的协《商代表在工作—时间内参加》集,体协商以及在履职期!限内利?用不超过三个工作】日的工作时间从事】搜集与集《体,协商:有,关资料等《活动:视为提供了正常劳】动工资及各项福利不!受,影,响   !  职工一方的协商!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!期间企业无正当【理由不得变》更其工作岗位 !    — 第十一条》  协商《代表应当《履行下?列义务 《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维护企业正常!的生产、工作秩序】; 《 :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》二)保守在集体协】商过程中知悉的企】业的商业秘密;【 :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)遵!守集体协《商双方约定的—。纪律不散布协商【过程:中不宜外传的—信息 《 :     第十】二条  企业在制定!、修:改或者决定下—。列直接涉及》职工切身《利益的规《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!时应当?与本企业职》工一方进行集体协商!后确定?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劳动报【酬;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:。二):工作时间; —。 》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三》)休息休假;— :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四)劳!动安全卫生》; 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五)保险【福,利;  ! ,   ?   (六)职工培!训; ?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七】)劳动纪律;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?。八)劳动定》额;: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九)法!律法规规定的其【他内容 —    — 企业应当就—职工工资水》。平、工资《调整机制与本企业】职工:一,方进行集体协商【    ! 企业职工一方可】以就涉及职工利益】。。。的事项要求》企业与其《进行集体《协商  ! ,  第十三条  】集体协商双方的任】何,一方均可以向对方以!书面形式提出进【行集体协商》的,建议另一方在—收到集体协商—建议书之日》。起十五日内》。应当给予《。。书面答复拒绝—集体协商的应当有正!当的理由 —  》   集体协—商的:。任何一方因下列事项!向对方提出集体【协商建议的另一方不!得拒绝?或者拖?。。延 【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(》一)需要裁减人员】二十人以上或者【裁减不足二》十人但占企业—职工:总数百分之十以上】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二):劳动纠纷导致群体】性停工?、上访的; 【 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(三)!生产过程中发现存】在重大事故》隐患或者职业危害】的 《  《   第十》四条  已经建【立,工会:的企业由工会代【表职:工向企业一方提出】集体协商;企—业一方建议》开展集体协商的应】当向本企业工—会提出 《 《     》尚未:建立工会《。的企业由上级—工会指导职工推【举的代表向企业【。一方提出集体协商】;企业一方建议【开,展集体?协,商的可以向本—企业职?。工,直接:提出也可以向—上级工会提出— , :。 ?   ? 第十五《条  集体协—商双方在正式协商前!应当进行下列准备工!作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一)自双方同!意集体?。协商之日起十五【日内产生《协商代表并书面告】知对方; 】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二)协商确【。。定集体协商的时间】、地点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》搜集与本《次集体协商》。议题有关的情况【和资料?; ? : ,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, (四)听取各有】关,方面对本次集体协商!的意见?和建议; !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五)】了解与集体》协商议题有》关的法律、法—规和:其他有?关规定; 》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六)草拟集体!协商议?题的解决方》案; 】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七)《其他需要准备的工】作, ,     !第十六条  集【体协商会议》由协商?双方:首席代表共同—主持提出协商议题的!一方应当就议题【的具:体内容以及解决【方案作出说明— , 《     集体【。协商会议应当做好】会议记录协商双方首!席,代表:应当在会议》记录上签字 【   —  协商双方可以】就与:协商议题相关的【事,项要求?。对方提?供相应的资料和【说明 》  《   第十七条【  :上级工会组织应当指!导职工一方与企业】进行集体协商必要时!可以:。派员观察职工一【方与企业的》集体:协商活动《 —  : ,。。 第十八条  企业!合并、分立》、重组的《合并:、分立、重组—后的企业应当—就集体?合同:继续履行事宜与职】工一方?进行集体协》商,协商一?致的原集体合同可】以继续?履行;协商》不一:致的:企业与?职工:一方应当就与劳动】关系:有关的事项重新进行!集体协商 【 ,   《  第十九条  在!进行集体协》商期:间企:业及其职工应当维护!本企业正常》。的生:产,、工作秩序不得采】取任:何影:响生产、工作秩序】或,者社会稳定的行为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