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集!体协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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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。条 企业》职工一方与》企,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!项进行集体协—商应当按照本—条,例规定的程序—产生各自《的协商?代表和首席》代表协商代表具体】人数由双方》协商确定《但每方协《商代:。表人数不得》少于三人企业—。一方的协商代—表不得多《于,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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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七,条 已经建—立工会的企业—职工一方的协—商代表由《本企:业工会选派建立女职!工委员会的》应当:有女性?协商代表《首席代?表由:工,会主要负责人担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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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尚未建立《工会:的企业职工一方的协!商代表由《上级工会指导—。职工民主《推荐并?经本:企业半数以上职工】同意首席《代,表由协商《代,表民主推荐》产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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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!业一方的协商代表由!企业法定代表人【指派首席代表—由,法定代表人或—者其书面委》托的人担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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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集体协商双!方根据实际需—要可:以聘请本《企业以外的专业人】员担任本方协—商代表但其人—。数不得超过》本,方协商?代,表人数的三》分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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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集?体协商双方》可以更?换本方的协商代表】更,换协商代表应当遵】。。守本:条例规定的代表产生!。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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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?条 协商》代表履行《。代表职责的期限【由,被代表方确定但【最长至集体合同期满!时为止;因集体【协商达不成》一致或?者未能签订集—体合同的《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!责的期限为自担任协!商代表?起六个?月
》
? 第九条 协!商代:。表应当履行》下列职责《
【 (】一,)参加?集体协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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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 (二)搜》集与:集体协商有》。关的情况和资—料,;
》
《 , ? (三《)听取本方人员【的意见回答本方人】员的询问《;
》
? , , (四)】参加集体协》商争议的处》。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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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
? (五)!。其他需要《履行的?。集体协商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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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? 本企业产生的协商!代表在工作时间内】参加集?体协:商以及在履职期限】。内利:用不超过三》个工作日的工作时】间从事?搜集与集体协—商有关资料等活动视!为提:供了正常劳》。动工:资及各项福利不【受,。影响
《
职!工一方?的协商代表在履行】代表职责期》间,企,业无正当《理,由不得变更其工作岗!位,
【 第十一条 !协商代表应当—履行:下列义务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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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一)维护企业—正常的生《产、工作秩序;
】
【 ? (二)保守在!集体协?。商,过程中知《。悉,的企业的商》业秘密;
】
】 (?三)遵?守集体协商》。双方约定的纪律【不,散布协商过程—中不宜外传的—信,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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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二条 企》业在制定、修改【或者决?定下列直接涉及职工!。切身利益的规章【制度或者重》大,事项时应《当与本企业职—工一方进行集—体协:商后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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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一,。。。)劳动报酬;
【
— (】。二):工作时间;
】
】 : (三)休息休假;!
》。
】 (四)劳动—。安全卫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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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— (五—),保险福?利;:
— ? 《 (:六)职工培训—。;
》
,
》 (七)劳动!纪律;
—
》。 (八】),劳动定额;
【
【 , , : (九)《法律法规规》定的其他内容—
《
企业】。应,当就:职工工资水》平、工资调》整机制与《本企业职工一方进行!集体协商
—
【 ,企业:职工一?方可以就涉及职【工利益的事项—要求企业与其进行】集体:协,商
?
》 ?第十:三条 集体—协商:双方的任何》一方均可以》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!出进行集体》。协,商的建议另一方在】收,到集体协商建议【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!当给予?书面答复拒绝—集体协商的应当有】正当的?理由
—
集体协!商的任何一》方因下列事项—向对方提出集体协】商建:议的另一方不得【拒绝或者拖延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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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需《要裁: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!者裁减?不,足,。二十人但占企—业职工?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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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劳动纠—纷导致群体性停工、!上访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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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生产!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!事故隐患《或者职业《危害的
《
!第十四条 已经建!立工会的企业由工会!代表职工向》企业一?。方提出集体协商【;企业?一方建?议开展集体》协商的应当向本【企,业工会提出
!。
尚【未,建立工会的》企业由上级工会指导!职工推举的代—表向企业一方提出集!体协商;企业一【方建:议开展集体协商的可!以向本企业职—工直接提出也—可以向?上级工会提》出
【 ? 第十?五条 集体协【商双方?在正式协商前应当进!行下列准备》工作
》
?。 】(一)自双方同【意,集体协?商之:。日起十五《日内产生协商代表并!书面告知对方;【
— (!二):协商确?定集体协《商的时间、地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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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(三)搜集—与本次集体协商【议题有关的情况和资!料;:
】。 《 (四)听取各有!。。关方面对本次集【体协商?的意:见和建议《;
》
? , (【五):了解与集体》协商议题有》关的法律《、法:规和其他有》关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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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—)草拟集体协—商议题的解》决方案;
!
】 (七)其他需【要准备的工》作
《
第】十六条 集体【协商会?议由协商双方首【席代表共同主持提出!协商议题的一—方应当就议题—的具体?内容:以及解决方案作出说!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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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—体协商会议》应,当做好会《议记录协商双方首】席代:表应当在会议记【录上签字
【
? 协商双方可!以,就与协商议》题相关?的事项要求对—。方提供?相应的资料和说明】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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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七条 ! 上级工会组织【应当指导职工一【方与企业进行—集体协商必要时【可以派员观察职工一!方与企业《的集体协商活动【
》
第十八】条 : 企:业合:并、分立、重组的合!并、分立、重组后的!企业应?当就集体《合同:继续履行事宜—与职工一方进—行,。集体:协商协商一》致的原集体合—同可:以继续履行;协商不!一,致的企业与职工一方!应当:就与劳动关系有关】的事项重新进行集体!。协商
【
第—十九条 在进行集!体协商期间企业【及其职工应》当维护本企业—正常的生产、工作】秩序不得采取任何】影响生产、工作秩序!或者:社会稳定《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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