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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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《一条 《(目的和依据)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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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为了:加强非机动车管理】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】和畅通保护公民、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!法权益?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道《路交通?安全法、中华人民共!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!实施条例等法律、法!。规结合本市实—。际制定本办法—
—。 《第二条适用范—围)
】 : 本市行政区域】。内非机动《车的生产、销售、登!。记,、通行以及相关【服务和管理活动【适用本办法
】
?。 : 前款所称的【非机动车是指以人】力驱: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!工具以及虽》有动力?。装置驱动《但设计最《高时:速、空车质量—、外形尺寸符合【有关:国家标准的电动自】行,车、残疾人机动(】电动)轮椅车等【交通工具
【
第】三条职责分工)
!
《 公安机关交!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!动车的登记和通行】管理
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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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质量技术【监督管理部》。门负责非机动—车生产质量的监督】管理
【
工商行】政,管理部?门负责非机动车【销售的监督》。管理
》
《 经济信息化】、建设交通、—环境保?护、城市管理行【政执法、残疾人【联合:。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!。各,自职责做《好,非机动车管理相【关工作
】
区、县人!民政府负《责组织相关》管理部门《做,好辖区内非》机动车道路停—放管理工作
】
,。
第四】条调控措《施)
! 本市根据城市!交通发展《。状况:和道路交通实际可】以对特?。。定种:类的非机《动车实行总量—控制:。或者淘汰《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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