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
第》四,章 房屋的交付、使!用和维修
—
《
《 第十六条 【 出租人应》当按照租赁》合同的约定》向承租人交付房屋
!
》 , 出租人—未按:时交:付,房屋的承租》人可以催告出租人在!合理期限内》交付;?逾,期仍未交付的承租人!可,以解除租赁合同【
,
:。
出租!人交付的房屋不符】合租赁合同约定致使!不能实?现租赁目的的—承租人可以解除【租赁合同《
》
第—。十七条? 房屋交付时存在!缺陷影?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!承,租人可以要》。求,出租人限期修复【或者减少租金—;,危及:承租人安全的承租】人可以随时解除租】。赁合同
《
【 第?十八:条 房屋出租【前已设定抵押或者房!屋所:有,权转移依法受—到限制的出》租人应当事先书【面告知承租人—
— 第十九条】 出?租人:可以根据租赁—期限、租金》支,付期:。限、:房屋用途《。、维修?责,任等因素与》承租人约《定收取房屋租—赁保证金但公有居】住房屋出租人不【。得,收取房?屋租:。。赁保证?金
! ,。 租赁关系终止【时房屋租赁保—证金除?用以抵?充合同约定由承租人!承担的费《用外:应当归?还承租?人
》
第【二十条 承租【人应当按照租—。赁合:同约定?的用:途合理使用房屋并】遵守国家和本—市有关?房屋使用和物业管】理的规定承》租人需改变房屋【用途的应当书面征】得出租人同意其【中依法须《经有:关部门审批的—应当由?出,租人:或者出租人委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!批,准
:
》。 承租—人未征得《出租人同意改—变房:。屋用:途致使?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!以解:除租赁合同》
:
出!租人可以对承—租人使用房屋的情】况进行检查》但不:得影响承租人正【常,使用:房屋;承租人对出租!人的检查应》当予以配合
—
《
, 第二—。十一:条 ?。出租非独立成套【的房屋出《租人应当在租赁合】同中明确承租—人使用?房屋合用部》位的范?。。围、条件和要求
】
:
《 相邻房屋承】租人对合《用部位的使用产生】争议的承租人的共同!出租人应当按—照公平、合理—的原则?在争议一方提出【解决争议《要求:之日起三十日内协调!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!
— 承》。。租人与相邻》房屋产权人或—。。。者相邻房屋承租人对!合用部位的》。使用产生《争议的?出租人?应当:与,相邻:房屋产权人协商【处理
?。
《
第—二十:二条 承》租,人装修房屋或者增设!附属设?施的应当书面征得出!租人同意增设—的附属设施应—当由租赁当》事人协商确》定归属及维修责任】。其中依法须经有【关部门审批》的应当?由出租人或》者出租?人委托承租人报【有关:部门批准《
】 承租人未征得】出租人同意或者超】出出租人同》意的范?围和要?。求装修房屋》或者:增设附属《设施的出租》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!复,房屋原状或者赔偿】损失
】 《第二十?三条 房屋承【租人应当按照—租,赁合同的《约定支?。付租金
》
— 房?屋出租人应》当按照租赁合—同的约定收取租金】;除租赁合同—另有约定《外不得向承》租人收取其他费用】。
【 ?房屋承租人延期【支付租金的应—当支付违约金—。违约金的数额按照】。租赁合?。同约定的标准计算;!租赁合同未约定的按!照拖欠租金额的日】万分之四的标准计】算
【 承租人逾期!不,支付租金累计—超,过,。六个月的出》租人可以解除租赁】合同:但租赁合同另有约】。定的从其约定
【
《
第—二十四条 》 承租人使用房屋所!发生的水、电、煤、!。通,信,、空调等《费用由承租人—承担但租赁合—同,另有约定的》从其:约定
?
!第二十五条 承租!人使用房屋获—得的收益归承—租人所有但》租赁合同另有约【定的从其约定
】
第!二十六条 》 出租人应当定期】对房屋进《行养护使房屋处【。于正:常的可使用》状态;承租》人发现房屋损坏【的应当通知出—租人予?以修复出《租人应当《及时修复但租赁合】同,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!
】 第二十七—条 出租人养【护和维?修房:屋时应当《采取措施减》少对承租人使—用房屋的影响承租】人应当配合出租【人养护和维》修房屋
】
》第二:十八条 》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!的约定使用》房屋不承担房屋【。自,然损耗的赔》偿责任?
,
!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!房,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当!负责修复《;,承租人造成房屋【主体结构损坏的出】租,人可以解除租赁合】同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