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二章 租《赁范围和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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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六条 房屋【。出租人应当是拥【有,房屋所有权的—自,然人、法《人或者其他组—织但依法代管房屋】的代:管人或?者法律规《定的其他权利人可】以是房屋出租—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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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条 】 房屋承租人可以】。是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境内外的自【然人:、法:人或:者其他组织但—法律、法规另—有规定?或,者土地使用权出【让合:同、土地租赁合同另!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!者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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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条【 有?下,列情形之一的房屋】不得出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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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《 (一?)未依法《登,记取得房《地产权证《书或者?。无其他合法权属【证明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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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《)共有的房》屋未经全体共有【人书面同《意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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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改】变房屋?用途依法须经有关】部门批准而未—经批:准的;?
— — (四)被鉴定】为,。危险房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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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法律】、法规规《定不得?出租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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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:九条: 房地产开发企业!。预租商品房应当符合!商品房预售的—条件并依法取得市】或者区、县房—。屋行政管理部门【核发:的商品房预》售许可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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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房地产开发企业】不得将已经》预售的商品房预【租,商品房预购人不得】将预购的商品房预】租
】 第十》条 将以划拨方】式取得使用权—的土地上建成—的房:屋出租的出》租人应?。当将租金中所—。含的土?地收:益上缴国家但按【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!租金:标准出租房屋的除外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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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【地收益收缴》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!市人民政府》另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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