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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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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一节? 市内?。户口迁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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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九:条 本市常住户】口居民依法取—得房屋所《有权、宅基地使【用权或者公有居【住房:屋承租?权的:。可以将户口迁入【该,房屋:所在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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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与房(地】)产权?。利,人或者公《有居住房《屋承租人《具,有直系亲属》、,配偶、配偶的父母】关系的本《市常住户口》居,民经权利人或者承租!人同意?可以将户口》。迁入该房屋》所在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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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与?房(:地,)产权利《人或者公有居—住房屋承租人不具有!直,系亲属?、,。配偶、配偶》的父母关《系的本市《常住户口居民以该房!。屋为实际《居住地的经权利人或!者承租人《同意可以将户口【迁入该房屋所—。在地:址
! 房?(地)产有多个【权,利人:的权利人之外的【人员:户,口迁入该房屋所【在地址应当经全部权!利人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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灭】。失的地址或者不【存在房屋的地址不办!理户口迁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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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条 》。本市:。常住户口居民因【房屋出售、拆迁等原!。因在本市确无他【。处落:。户,的,经其单位同意其本】。。。人及配?偶、子女户口可以】迁入单位集体户【内无单位《集体户或者无—法在单位《集,。体户落?户的可以迁》入实际居住地社【区公共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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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本:市常住户口》居民因到外省市或者!国(境)外工—作、:学习等原因》不在本市居住且【确无:他,处落户的《可以迁入户口—所在地?社,区公共户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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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三十一—条 社区公共户】口人员因居住地发生!变化户口《应,当迁:入实际?居住地社区公共户】
—。 第三十二条! 房屋《所有权?或者公?有,居,。住房屋承租》权,因交易已《发生转移现权—利人或者承》租人:申请将房屋内原有】户,口迁出?。的,房屋所在《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!。。知原有户口人员【迁出对?。拒不迁出或者无【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!其户口迁至社区公】共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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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三十?三条 本市常住】户口居民被本—市大中?专院校或者科—。研院:所录:。取的户口《不迁入大中》专院校或者科研院】所,学生集体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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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: 第三十四条 【 单:位集:体户口?和社区公共户口【。人员具备落户家庭】户条件的应当将【。户口迁?入家庭?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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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对:具备落户家庭—户条件的社》区公共户口》人员户口《所在地?公安派出所应当通】知其办理户口迁移】对不办理《或者无法通》知的可以《将,其户口迁入》家庭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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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五条: 随女军人报出】生的婴儿户》口不得在本市—迁移但婴《儿,。的,父亲或者母亲—成为本市《常住户口居民的除外!。
! 第三十六条 】设立集体户的单位】因合:并、搬迁《等原因提《出集体户迁移申请的!公安:派出所凭该》单位合并、搬迁的有!关材料办理整—户迁入集体户内【无人员的《该集体户《注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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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公,安派出所对》丧失设立条件的【集,体,户不办理《户,口迁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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