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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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一条 《 为了加强本市【安全:生,产监督管理防止【和减少生产安—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!生命:和财产安全促—进,经济发展《和社会稳定根—。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安全生产《法和其他有关—法律、行政法规【结合:本市:实际制定本条例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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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条 《本,市行政区域内生【产经:营单位的安全生产】及其相关监督—管理活动适用—。本,条例:有关法律、》法规对消防》安全、道路交通【安全、铁路交—通安全?、,水上交通安全、民用!。航空安全等另有规】定,的适:用,其规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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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条 《 安全?生产管理应》。当以人为本坚持安】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】、,综合治理《的方针实行政府【领导、部门监管【。、单位负责、群众参!与、社会《监,督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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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本市建《立和:健全各级安全生【。产责任?。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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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四条 生产经营单!位是安全生产的【责任:主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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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生产经营》单位主?要负责?人,。对本:单位的安《全生产工《作,全面负责;分管安全!生产的负责人协助】主要负?责,人履行安全》生产职责;其他负】责人:。应,当按照各自分工负】。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安!全生产工《作
【 ? ,第五条 从业人员!依法享有平等—。获得安全生产保【障的权利《。并应当依法》履行:安全生产方》面的义务
】
第六】条 ?市和区、县人民政】府,应,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!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!。安全生产监控体【系,、责任制度和考核制!度并将安全生产工】作纳入国民经—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】以,及年度工作计划
】
— 市《安全生产委员会【负责研究部》署,、统筹协调》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中!的重大事项并根据有!。关法律、法规—和规章?的规定编制成员【单位安全生产工【作职责报经市人民政!府批准?。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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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乡、镇人民政府和街!道,。办事处按照本条【。例规定做好本辖区内!相关的?安全生产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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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 :市和区、县》安全生产监》督管理部《。门(以下简》。称安全生产监管【部门:)对本?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!。产工作实《施综合监督管—理履:行下列?职责
】 】(一)会同有关部】门编:制、实施安全生产专!项规划;
】
: 【 (二)指》导、协调和监督【同级人民政府有【关部门和下》级人民政府履行【安全生产工作—职责;
】
【 (三)依法对生!产经营单位的—安,全,生,产工作实施》监督:检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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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!)按照法律、法规】和规章的规》定对: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!事项:实施审批《、处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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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:(五)?根据同级人民政府】。的授权?或者委?托组织、协调、指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】援组织?生产安全事故调查】处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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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》六)法律、》法,规,规定的其他职责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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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八条 本—市公安?、建设、质量—技术监督、交通港口!等依法对涉及安全生!产的事项负有—审批、处《罚等监督管》理职责的《部门:(以下统称专项监】管部门)应当严格】按照有关法》律、法规和》规章的?规,定实施安全生—产专项监督管理【
】 :其他有关部门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!好有关的安全生【。产工作
! :。。 第九条 各】级工会?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!加本单位安全—生产工作的民主【管理对本单位执【行安全生产法—。律,。、法规等《情况进行民主—监督依法《参加:事故调查维护从业】人员在安全》生产方面的合—法,。。权益
】 第十条 !各级:人民政府及其有【关部:。门应当采取多—种形式开展安—全生产法律、—法规和安全生—。产知识的宣传—教育增强全社—会和从?业人员的安全生【产,意识以?及事:故,预防、自救互救【的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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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报刊、》广播:、电:视、网络等单位有】进行安?。全,生产宣传《教育的义务有对违】反,。安全:生产法律、法规的】行,为,进行舆论《监督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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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一?条 市和》。区、县人民政府【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!。励安全生产》科学技术研究支【持,安全生?。产技术?、,装备、工《艺的推广应用扶持技!术含量高、社—会效益好《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!和相:关生产?经营单位提高—安全生产《技,术水: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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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十二条 本市】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!服务:体系建设支持有关】中介服务《机构依法开展—安全生产评价、检】。测、检验《、培训等活》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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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【安全生产评价、检】测、检?验、培训等活动的中!。介服务机构应当【具有法律、行政法】规规定的资质并依】法对其提供的服务】承担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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