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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》 医疗事《故的处?理程: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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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二条— 凡发生医疗事故!或事件当事的医【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!疗单位的科室负责】人报告科《室负责人应随即向】本医疗?单位:负责人报告民—办医疗?。机构、个《体开:。业的医务人员、【乡村医生对发生的】医疗事故应》立即:向当地?卫,生行政?部门:。报告国家机关—、企:业事业单位》、军队系统的医【疗单位还应及时报】告其主?管部:门
【 《。病员及其家属认为是!医疗事故或》事件的可在事故【或事:件发生后的十—五天内向医疗—单位提出查处要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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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三条 !。 发生事《故或事件的》。医疗单位应立即指派!专人妥善保管病【人的病历及》有关的原始资料【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!之后任?何人不?得涂:改、伪造、隐—慝、销毁各种—证据但?在发生医疗事—故或事件之前上级】医,师正常修改》病案及抢救危重病员!的追溯?补记不能视为—涂改病案任》何人不?得哄:抢病历及有》。关档案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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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四条》 医疗《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!故或事件应立即组织!调查和?。处,理于一个月内—作出结论并》报告上级卫生行【。政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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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个体开业的【。医务人员、乡村【医生发生的医—疗事故或事件由批准!。开业的卫生行政部】。门负责组织调查、】处理于二个月内【作出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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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》五条 ? 凡发生医疗事故或!事件:临床诊断不能明【确死亡原《因的应按办法第【十条规定进行尸检】病员家属自己联系尸!检所作?的结论不能作为医疗!事故或事《件的鉴?定依: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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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医疗单位或!者病:员家属?拒绝进行《尸,检或者拖延尸检时】间超过四十八小时影!响对死因判》定的由拒绝或—拖延的一方》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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尸检!所需的费用一般由】医疗单位支付尸体】运送费、保管费【由谁支付应根据【鉴定:结果确定《最终鉴定为医疗事】故的由医疗单位【支付:;否则由《死者家属或所在【单位: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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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六条》 病员《及,其家:属和医?疗单位对医疗事【故或事件的》确认和处理意—。见无争议的》经双方?在处:理决定?书上签字后处—理意见生《效当事人《对医疗事故或—事,件的确认和处理意见!有争议的可向当地】。。医疗事故技术—鉴,定委:员会申请鉴定当事人!对鉴定?和处理意见不服的】。可以按照办》法第十一《。条,规定的?程序申?请重新鉴《定或向?上一级?卫生:行政部门申请复【议也可以《直接:向人民法院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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