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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七章 法《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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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十条 】 用人?单位未按本条—例的规?。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!登记、变《更登记或者注销【登记的由劳 动保障!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; ?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!负责的主《。。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可以处— 10?0,0 元以上 50】00 元以》下的罚款; 情【节特别严重的 对】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员可【以处 ?50:00 元以上 10!000 元以下的】罚款
! : 第六十《一条 《用人单位未》按本:条例:的规定申报》应缴:纳的基本医疗—保,险费数额的由—征收机关责令 【限期改?正;情?节严重的《对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员和》。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可以处— 1000 元以上! 5000 元以 !下的罚款;情节【特别严重的对直【接,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人员可以处 5【00:0 元以上》 1:0000 元以【。。下,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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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十二《条 用人单位【未按本条例规—定,。的数额、《期限缴纳和代扣【代缴基本医疗保险】费的由征收 机关责!令限期缴纳》欠缴的?款,额,及利息;逾期仍【不,缴纳的?除补: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!之日起?按日 加收欠缴【额 2‰的滞纳【金但不?同时计缴利息滞【纳金并?入基本医疗保险【。。统筹基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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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十三条 用人【单位:违反:。有关财务、会计【。、统:计的法律、法规和】国家有关《规定伪造、变造、 !谎报、瞒《。报、隐匿、故意毁灭!从,。业人员名册、—工资发放表、—。财务会计帐册等资】料,或者不?设帐册 致使基【。本医疗保险费缴费】基数无法确定的【除按:有,。关法律?、法规?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!、纪律?处分、 刑事处罚】。外,依照:本,。条例第?十一条的规定征【缴;迟延缴纳的由】征收机关依》照前条规定决定【。加收滞 纳金并对】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直接责】任人:员处 500—0 元以上 —。20000 元以下!的罚:款
【 《第六十四条 社会!保,险经办?机构未?按规定给付》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!由劳:动保障行政》部,门责令其 给付;拒!不,给,付的对有关责任人】员给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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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定点医疗机》构未按规定》给付基本医疗—保,险待:遇的由劳动保障行】。。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!经办机构 责令其给!付;拒?不给付的由劳动保障!行政部?门或者社会保—险经: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!。。给予相应处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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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当事人对处【理决定不服的可以】依法申请行政复【议或者检举、—控告
! 第六十—。五条 劳动保【障行政部门》、财政部门、征收机!关或:者社会保险经办机】构,违反本条《例规:定, 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》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!其,限期改正《追回被?挪,。用或者流失的基本】医疗保险基金; 有!违法所得的没收违】法所得并入基本医疗!。。保险统?筹基金;对其单【位主要负责人、【直接责任人分 【别追究行政责任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?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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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一)未按规定将基本!医疗:保险费记《入个人帐《户、统筹基金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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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(二)未按规—定将基本医疗保险】基金转入基》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!专户:的;
! : 《 (三)贪污、【挪用基本医疗—保险基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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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四)【违反基本《医疗保险基金—保值增值《规,定造成基《金损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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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五)擅自—减、免或者》增,加用:人单位和从业人员】应当缴纳的基本【医疗保?险费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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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?(六)擅《自更改基本医疗【保险待遇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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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十六条 — 劳动保障行政部】门、审计部》门、征收机关或者社!会保险经《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!泄露 用人单位商】业秘:密的依照《。国,家有:。关法律、法》规的:规定追究法律—责任
】。 第》六十七条 定点医!疗机构?、定点药店》或其他当事》人采用下列行为之】一骗取基本医疗【保险费用 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应当:拒绝支付基本医疗保!险费用?或者如数追回已支付!的基:本医疗?保,险费用?及 利息;情节严】。重,的由劳动保障行【政部门或者其他行政!管理部门对有关医】疗,机构和药店或者其】他当 事《人处以发生金额 】2, ,。。倍的罚款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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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?(,一):伪造、变造医疗【保,险证件、医嘱医案、!。医疗费凭证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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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谎】报、虚列就医人员】名,单、诊疗《项目、治疗时—间、医用材料—、药品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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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, (三)违反政府价!格规定虚报诊—疗项目、《医用材料和药品价】格,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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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《十八:条 用人单位或】者,其他当事人》对征收?。机关或劳动保障行】政部门作出的征收】基本:医疗保险 费及利】息、滞纳金、处【罚等决?。定不:服的:可以依法申请复议】、提起行政诉—讼,逾期:不,申请:。复,议、不 《提,起诉讼又不履行【决定的征《收机关或《劳,动保障行《政,部门可以申请—人民法院强制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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