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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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! 为保障《城镇从业人员的【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!疗,资源根?据,国家的有《关规定结合本省【 实际制定》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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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二条 本省城【镇下:列单位及其》从业人员必须按【照本条例参加—基本医疗保》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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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》一)企?业及其?从业: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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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(:二)机关、事业【单位、中介机构、社!会团:体,、民: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!业人员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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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部队》所属用?人单:位及:其无:军籍的从《业人员 《上述单位的退休人】。员适:用本: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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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条《 建立《城镇从业人》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!实行个人《医疗帐户(》以下简称个人帐户】)与基本 医疗统】筹,基,金(以下简》称统筹基金)支【付相结合的》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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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个?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!个人统?筹基金的所有—。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!保险:的,全体:人员
】 第四条 !基本医?疗保险费《由用人单位和—。从业人员《双方共?同负担
! 第五条【 基本医疗—保险原则上以市【、县、自治县为统筹!单,位实行属地化管理】。
— , , 第六条 — 基本医《疗保险费由本省地】方税务机关(以下】简称征收机关)【征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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