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:章 计划生》育技术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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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三,十四条 《。 各级人民》政府应当《合理配置医疗保健和!计划生?育技术服务资源建】。立健全计划生育【。技术服务网络改善】。技,术服务条件;完善】婚前、孕前和孕【产,期保健制度保—障公民?。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!务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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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三十五条 计【划生育?技术服务机》构和从事计划—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!保健机构(以下统】。称,从,事计划生育》技术:服,务,的,。机构)必须符—合国家规定的设置】标准并按照批准【。的,业务范围和服—务项目开展计划生】育技术服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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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计划生—育技术服《务机构由《县级:以上人口和计—划生育?行政部门监督—管理;从《事计划生育技术【服务的医疗保健【机构由县级以上【卫,生行政?部门监督管理—
】 :从事计划生育技【术服务的机构不得】超出核准的业—务范围和服》务项目施行计划生育!手术;禁止不—具备资质的》单位和不具备资格的!个人施行计》划生育手术禁—止出:租,、转让、承包—从事计划生》育技术服务的机【构及其科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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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第《三十六?条 从事计划【生育技术服》务的机构应当依法】做好人口与计划生】育技术服务和与【计划生育《有关的?临床医?疗服务具体包括下列!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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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一)生殖健康【科普宣?传、教育和咨询【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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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二)提供避孕药具!及相关的指导、咨】询和随访《服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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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避孕和】节育:的医学检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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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计划生育手【术并发?症和计划生育—药具不良《反应的诊断、治疗】;
! (?五)实施避孕、节】育手术和输卵—(,精):管复:通手术并提》供术后相关的—咨询:。、随:访服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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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!他生殖保健服务【
! 第三?十,七条 国》家向实行计划生育】的,育龄夫妻《免费提供避孕—药具免?费避孕药具由人口】和计:划生育行《政部门统一》组织:。供应、发放》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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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禁止?倒卖、变《卖、销?售国家提供的免【费避孕药《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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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八条 从事】。计划生育技术服【。务的:。。。。机构和基层计划生】育服务组织应当做好!育龄群众《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工!。作提供相关避孕节】育知识的宣传咨询】和,技术:指导服?。务帮助育龄夫妻【。自觉采?取安:全、有效《的避孕节育措施预】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!
【 第《三十九条《 , 从事计划生育技】术服务的机》构发生计划生育技】术服务事故、发现计!划,生育手术并发症【和计划生育药—具,不良反应的应当按】照,国家有?关规定向《人口和计《。划,生育行政《部门、卫生行政部】门报告
》
— , 计划生《育,技术服务过》程中发生的计划生】育技术服务事故按】照国务院医疗—事故处理条》例的规定处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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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计划生育手术—并发症由县级—以,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!。。政部门按照国家【。有关规定组》织,鉴定、处《理
】 第《四十条 》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!夫,妻免费?享受下列《。基本:计划生育技术服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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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孕—情、宫内节育器安全!情况监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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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:二)放置、取出宫内!节育器及技术常规】所规定的各项医学】检查;
! (三)人】工流产、引产术及】技术常规所规定【的各项医学检查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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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(四)】输卵管、输精管结】扎术及技术》常规所规定》的各项?医学检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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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《)计:划生育手术并—发症的?诊断:和治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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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经!批准施行的输卵管、!输精管复通手术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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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前款所需经费农村!居民:由计划生育专项资】金中支付;》城镇:居民在医疗保—险或者生育保险中支!付未参加医》疗保险、生育保【险,或者不?属于:其中支付项目的由所!在单:位支付或《者在:计划生育专项—资金:中支付
! : 从事计》划生育技术服务的】机构应当将免费【技术服务项目予以公!示
【 第四十一条! 实行农村妇女】孕期、产前免费检查!。和住院?分娩补助制度在【农村育?龄,妇女中?开展生殖健康定期检!查所需费用》由各级人民政府【。。。承担具体办法由【省人民政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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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四十二条 育龄!。夫妻接受绝育手术后!因子女死亡、—伤残等特殊》情况要求再》生育符合本条例【规定的经县级以【上人口和计划—生育行政部门批【准可以施行》。输卵管、《输精管复通手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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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?十三条 计划【生育科研单位应当加!强节育和优》生的科?学研究推《广节育和优生新技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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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节育新技术的推广】和应用应《当经省人口和—计划:生育行政部门批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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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:四条 ? 禁止利用超声技术!、染色体检测以【及其他技术手段进行!非,医学需要《的胎儿性别》鉴定禁止非医—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!人工终止妊娠为【孕妇提?供孕产期保健服【务的计划生育技术】服,务人员和医务人员】不得:明示或者暗示孕【妇所:孕胎儿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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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人口和计划生!育、卫?生行政?部门应当按照—职,责,分工依法查》处非法鉴定胎儿【性别: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!妊娠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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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。五条 ? 从事计划》生育技术《服务的机构应当建立!和完善超声波诊【断仪和染《色体:检测设备备案登【记、超声波妊娠检】查诊断登《记、人工引产登【记、生育实》名登记及《婴儿出生《死亡登记报》告等管理制度并【定期:。向主:管的卫生行政部门、!人口和计划生育行】政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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