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一《章 总则
!
— 第:。一条 ? 为了规《范用:人单位的工资—支付行为,维护劳】动者获得劳动报酬】的合法权益,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】。动法及有关法律【、行政法《规,结合本省实【际,。,制定本条例
】
:。
,
, 《第二条 》本条例?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!内的企业、》个体经济组织(【以下统称用人单位)!和与之形成劳—动关系?。。的,。劳动者
! ? ,第,三条 省》人民政府根》。据本省经济、社会】发展水平《,定期发布最低工】资,标准和年度工资指导!线
:
:
设区!的市的劳动》和社会?。保障行政《部门根据当地的【工资水平定》期发布劳动力市场】工资指导价》。位
》
—第四条 用人单位!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!指,导价位,在》与劳动者平等协商】。的基础上,》合理确定《劳动者的工资,【但不得低于省人民】政府发布的当地最低!工资标准
【
— 用人单《位,根据: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工!资指导线,结—合,本单位的经济效益,!建立正?常的工资《增长机制,逐步提高!。劳动者的工资水平
!
!第五条 县—级以上劳《动和社会保》障,行政部门依照劳动】监,察管辖权限》负责用人单位工资支!付的监察
》
,
— 县级以上有关部!门按照各自的职责,!协,助劳动?和社会保障行政【部门做好《用,人单位工资支—付的监察工作—
?
第六!条 各级工—会依法?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!行为进行监督
】
】任何组织和个—人有:权举报和反》映工资支付的违法行!为,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