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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】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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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一条 在建设生!产发展、《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!。、村容整洁、—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!新农村中为了规【范农村村庄和—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!和,管理结合《本省实际制定本【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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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条 ? ,本省:行政区域内的—农村村庄和村—民住宅的《规划、建设和管理适!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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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条《 农?村村庄和村民—住,宅的规划建》设管理应当》坚持以人为本和【。科学:发展观遵循统—一规划、《。合理布局《节约土?地、集约发展因【地制宜、突出特色政!府引导、依靠—群众试点示范—、逐步推进的原则实!现经济效《益、:社会效益和》环,境效:益的统一《
【 ?第四条? :县级以上建设行政部!。。门主管本行》政区域内《的农村?村庄和?村民住?宅的规划建设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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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乡:(镇)人民》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的农村村庄和村民!住宅规划《建设工作《并确:定管理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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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村民委员会在县级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和乡(镇)人民】政府:。的指导下做》好村:庄和村民住宅规划建!设,的实施?和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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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的发展】和改:革、国土资》源、农业《、水利、《林业、交通、民政、!。财政、?教育、文化、—卫生、广播电—视、环境保护等行】政部门以及电—力、电信、邮政等】相关:单位应当按》照各自职责做好【农村村庄的基础设】施,。和公共设施》建设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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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条 县级人民政!。府应:当确定?本行:。政区:。域,内,农,村村庄和村民—住宅的规划建设年】。度工作目标统一【部署制定计划采【取措施组织实施【
—。 , 县《级人民?政府和乡(镇—)人民政府应当将农!村村庄?和村民住《宅规划建设》纳入年度工》作目标责任考—核
》。
? , 第六条 县】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应《当将农村村庄—基础设施和公共【设,施建设补助经—费、规划《编制经费、规划【管理人员培》训经费纳入本级【。财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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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条 农村村庄【和村民住《宅建设?应当在统一规划【的前提下充分尊【重村民自《主权村民住宅由个人!建设对?特殊困难农户—有条件?的村:民委员会给予适当补!助各级人民政府有】关部门按《照国家规定给予【扶持村?庄的基础设》施,和公共设施由农村】集体组织多》。渠道筹集资金—建设:各,。级人民政府》应当给予《扶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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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 各级人【民政府应当宣传推广!农村村庄和村民住】宅规划建《设工作的先》进典型对在农村【。村庄和?村民住宅规划建设】和管:理工作中做出突出】贡献:的单位和《个人予以表彰奖【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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