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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五—章 法律《责任 【。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四条 【 劳动保障行—政部:门,对本条例第十九【条,所列事项进》行,监督检查时发现用】人单位?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!照劳动?保障法律、法规、规!。章的规定实施行【政处理和《行政处罚 — ,     【。第三:十,五条:  用人单位有下列!行,为之一的由劳—动保障行政部—门,责令:限期改正;》情节严重的可—以处二千《元以上二万元—以,下的罚款对直—。接负责?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接》。责,任人员?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!千元以下的》罚款;违反治安【管理处罚条例的【由公: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!;构:成犯罪的移送—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?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一)无!理阻挠劳《动监察员依法—行使劳动《监察:职权的; !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二)隐瞒事】实真:相出具伪证或者【隐匿、毁《灭证据的;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拒—。绝,提供有关情况—、材料的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四)拒绝】执行:劳动保障行政—部门:下达的询《问通知书《或者限期改正—指令书的; !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五):打击报复举》报人的 —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六条  依照!本条例第三十—五,条规定用人》单位被处《以一万元以》上的罚款个人被【处以一千《元以上的罚款—有权要求举行听证】 ?。  《   第《三十七条 》 当事人对》行政处理决定或者】行政处罚决定不【服的: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或者向人》民法院?提起行政诉讼 【。 》    第三—十八条  劳动保】障行政部《门工:作人员、劳动监【察员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由劳】。。动保障行《。政部门或者监察机关!给予行政处分—;,是,劳动:监察员?的可以由省》劳动保障行政部【门取消其劳动监察】员资格?。;,构成犯罪《。的由司法机关依【法追究刑事》责任: 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依法应当受】。理的投诉举报不受理!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二:)泄露用人单位商业!秘密的;《 《。  ?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—泄露:劳动监察秘》密,或者举报人情况【的,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,)收:缴罚没的财物—据为己有的; 【     !  :。  (五)玩忽职守!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?弊、贪污受贿的 】    】 ,有前款所列行为给】用人单位和劳—动者造成《经济损失《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!门,依法承担赔偿—责任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