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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法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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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?四十条 〔违法调!整人员责任〕 违】反本办法规》定调:整、变?更村民委员会成员候!选人或者指定、委】。派、撤?换村民委员会—。成员由行为人所在】单位或者上一级人民!政府予以纠正直接责!任人为行《政机:关工作人员》的由其?所在单位或》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!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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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》十一条 〔违【法,任职责任〕 以暴力!、威胁、欺骗、贿】赂、伪造《选票、虚报选举票数!等不正当手段或【者未经?村民会议《依法:选举成为村民—委员会成《员,的由乡镇《人民政府《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】民政部门宣》布其任职无效并视】情节由有关机—关对违法行为人依】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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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十二条 〔】。破坏:。现场选举责任〕采】取抢夺票箱》、撕毁选票或—者起哄闹事等不正】当手段造成选举【场所秩序《混乱破?坏依法进行的选【。举秩序?。违反中华《。人民共和国治—安管理?处罚法的由公—安机关依法》处理;?构成犯罪的》由司:法机关依法追究【。刑事责?任
【 ? 第四十三条 【 〔破坏选举责任】〕 对以暴力—、威:胁、:欺,骗、贿赂、伪造选】票、: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!当手段妨害村民行】使选举权、被选【举权破坏村民委【员会选?举的行为村民有权】向乡镇的人民代表大!会和人民政府或者】县级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?委员会和人民—政府及其有关主【管,部门举报由乡镇【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!责调查并依》法处理
! : 第四《十四条 》〔法律救济〕 当事!人对:人民政府或者有【关,主管部门处理决定不!服的可以向》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!上一级主管》部门提出复议—也可以依法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】讼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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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十五条 》 〔打击报复责任】〕, 对举报《选举违法行》为或者对《。提出罢免村民委【员会成员要求—的村民打击报复的乡!镇人:。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!。应当:。予以制止违反—中华人?民共:和国治安管理—处,罚法的由公》安机关依法予以【处理;构成犯罪的】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!刑事责?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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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四十六条 — 〔人大监督〕 】乡镇人民代表—大会:。。和,。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》会,。对村民委员》。会选:举的有关法律、法规!的实施依法监—督保障村民依—法行:使自治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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