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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—总则
【
》 第一条 为】了科学合《理地制定《城乡规划《保障城乡《。规划的实施促进【城乡一体《化,发,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!省,实际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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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二条 》 在本省行政区域】内制:定和实施城》乡规划在规划区【内进行各项建—设活动?必须遵?守,中,华人民共和》国,城乡规划法和本条】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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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本条例所称城乡规】。。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!、,城,乡一体化建设—规,划、城市《规划:、镇规划、乡规划和!村庄规划城镇体系】规划包括省域—城镇体?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!体系规划城市规【划、镇规划包括【总,体规划和详细—规划详?细规划包《括,控制性详细规划和】修,。建,性详细?规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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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条例所》称规划区是指—城市、镇和村庄的】建成区以《。及,因城乡建设和发展】需要必须实行规【划控制的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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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。 第三条》 制定和实—施城乡规划》应当遵循城乡—统筹、因地制宜、】合理:布局、节约土地【、集约发《展和先规划后建【设的原则统筹土地】利用和城乡建设合理!。确定城乡建设的【规模:、步骤和标准处理好!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!化遗产保护、人与自!然和谐相处的关系】突出地?域和民俗特色改【善人居环境符合科学!发展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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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条 】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!制城乡规划建立健全!城,乡规划?管,理体系保《。证城:乡规划的《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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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。五条 县级以【上,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城乡规划】管理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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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、!乡人民政府负责本】行政区域内镇规划】、乡规划、村庄规划!的管理工《作并确定专职管理】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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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六条? 各级人》民政府应《当将城乡规划—的编制?和管理经费纳入【本级财政预》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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