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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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节 业主《大会筹备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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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条 已】领取房屋所有—权证的房屋所—有权证上记载的房】屋所有权人为业主】
【 尚未进行【房屋权属登》记但:基于:。买卖、赠《。与、拆迁补》偿等已经合法占有】该房屋的人在—物业:管理:活动中?。视为业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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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业主对物业!共有部分《享有权利、》承担义务不得—以放:弃权:利为由不履行—义务
》
? ? 第八条《 一个物业管理区!域,成,立一个?业主大会业》。主大会?由该:。物业管理区域内【全体业主《组成
】 物业—管理区域内业主人】。数较少且《经,全体业?主一致同《意决定不成立业【主大会的由全体业】主共:同履行业《主大会和业主委员】会职责?
,。
:。
》 第九条》 , 物业管理区—。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!的可以召《开,首次业主大会会议
!
】。 : (一)房屋】出售:并交付使《用的建筑面》积达到物业》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!积50%以上的;】
:
【 《 ,(二)首套房屋出】售并交付使用—满两年的且房—屋出售并交付—使用的建筑面—积达: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!物总面?积20%以上的
!
,
,
》 ,第十条? :物业管理区》域符合本条例第九】条规定的建》设单位?应当:在十五日《内书面告《知物业所《。在地的县(市、区)!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!门和街?道办事处、乡镇人】民,政府: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!公告:建,设单位?未及:。时履行告《知义:务的业主可以书【面形式告知
】
街道!办事处、乡》。镇,人民政府自收—到书面告知三十【日内组?织成:立业主?大会筹备《组县(市、区)物业!管理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《予以: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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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街道办事—处、乡镇人民政【府未在规定期—限内履行组织成立业!主,大会:筹备组职责的业【主,可以自行组织成立业!主大会按《照本条例规定行【。使,。业主大会权》利
】 第《十一条? 业主大会筹备组!由五至九《人组成?其中街道《办,事处或者乡镇—人,民政府工《作人员一名建—设单:位的代?表一名其余为业【主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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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【大会筹备组组长由街!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!政府工作人员担任】业主代表由》。业主推选产生
!
【业主:大会:。筹备组成员名—单应当?自成立之日》起,七,日内在物《业管理?区域内公告
】。
第】十二条 建设【单位及其选聘的物业!服务企业应当协助】业,主大会筹备》。组工作提供物业【管理区域内业—主名单、房》屋及其附属》设施和相关场地的】基本:情况等文件》。。资料:并,。在物业管理区域【内提供相《应的人力、场—地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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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条【 业主大会筹备】组,履行下列职责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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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一)确《定召开首次业—。。。主,大会会议的时—。。间、:。地点、形式和内【容;
【
: ? (二)拟】定管理规约》草,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!则草案?;
?
,
— :。 (三)确【认业主身《份制作业《主名册确定业—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!议上的投票权数;】
《
? — (四?)拟定业主》委员会选《。。。举办法;《
! (—五):提出业主委》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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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? (!六)承担召》开首次业主大会会】议的:其他准备工作
】
》 ?。业主大会筹备组【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!会议:召开的十五日—前将:前款第?(,一)项至《第(五)项的—内容在?。物业管理区域内公】示
】 第《十四条 《。 业主大会筹备组】应当自成立之日起】六十日?内组织召《开首次?业主大会会议并【选,举产生?业主委?。员会
【
? 业主大会筹备组!应,当自业主委》员,。会选举产《生之日起移交—。业主名册等有关资】料并终止《活,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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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业主大会筹备组工】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!位承担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