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项目?实施与?管,护
?
—。 : 第?十六:条 土地整—。治按项目实》。施管理
《。
】 ,使用政?府资金的土》地整治项目》。。实行项?目法人、招》标投标、工程监理】、合同管理和—公告等制度
【
【 土地权利人自筹】资金和其他》民间资本参与—土地:。整治:。的项目可以参照【本,条,。第二款的规定执行
!
】 第十?七条 项目—法,人根据?项目设计和投资【计划:组织编?制土地整治》项目实施方》案实施方案应—当包括下列内容
!
【 (—一)土地整治—的概:况、目标和任务;
!
— 《 (二)项目区!土地:利用现状《及权属;
》
— (三!)拟采用的土地整】治标准和《措施;
【
? : (四【。)土地?整治实施计》划、资金与进度【安排
【
《 土:地,整,治项目实《施方案?在项:目所在?地进行公告公告时】间不得少于十日【
《
《 第十八条— 项目法人应当】依法通过招标投【标方式确《定项目施工和—。监理单位并签订【合同
《
【 第十九条 土地!整,治后的耕地》耕作:层厚度、《。田面:平整度、灌排条【件、土壤养分—、道路通达条—件、:土壤环境质量以及生!态保护措施等应当达!到项目设计要求
】
【 第二《十条 ? 土地整治》项目竣工后由确定项!目,的主:管部门按照项目【设计:要求组织《。验,收
《
《 : 土地?整治:项目竣工验收合格】的项:目法人应当将整治后!的土地及《。形成的田间道—路、农业基础设施】、林木等在六十日内!交付土?。地权利人
—
:
,
: 土地》整治项目竣工—。。。验收不?合格的确定》项目的主管部门【应当向?项目法人出》具书:面整改意见项目法人!应,当在:限期内?完成整改后》重新申请验收
【
《
? 第?二十一?条 土地权—利人对整治后的土地!及形成?的田间道路、农【业基础设施、林木】等应当制定》管护措施明》确管护责任》和,义务
》
》。 , 第二十二》条 土地》整治后形《成的耕地《应当:。用于农业生产符【。合条件的优先划入基!本农田保《护范:。围不得随《意改变用途》
— 第二十三】条 : ,整治国有土地或者集!体所有土地原土地】所有权不变
】
土】地整治项目竣—工验收后土地—权属确?需,调整的由土地所【。有权:人协:商解决并依法办理土!地权属变更登记【手续;协商不成的】由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依法处理
【
】。 第二?十四:条 : 不得以土地—整治的?名义开采矿产资【源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