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?项目立项与设—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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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第八条《 :县(市、区)人民政!府发展?和改革、财政、国】土资源、《水利、农《业等部门根据土地】整治:年度计划按照—资金渠道和》管理权限在》划定的土地》整治项目区进—行立项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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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!自筹资金和》其,他民间?资本进行土地整治的!由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府?国土资源主管部【门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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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开发未确—定土地使用权的【国有未利用土地的】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: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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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九条 》除土地权利人自【筹资金以外使用其】他民间资《本进行土地》整治的县(市—、区)人民政府国】土资源主《管部门应当公告土地!整治项?目要求、双方—权利义务等事项通】。过公开?、竞争等方式—确定项目实施—人并签?。订,合同
【
第—十条 《申,报土地整治》项目应当符》合下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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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—)符合土地整治年】度计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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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二)土?地相对集中连片具备!基本农业生产条件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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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经项》目涉及地《村民会议三》分之二以上成员或】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!。代表同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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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 , (四)—土,地权属明晰,—无土地权属》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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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十一条 使用政!府资金进行土地整治!的规模?执,行国家和省规定【的,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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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使用自筹》资金和其他民间【资本进?行土地整治的规【模由县(市、—区)人民政府确定】。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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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十二:条 土《地整治项目在立项】。前应当由确定项目】的主管部门进行【可行性论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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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十三条 —使用政府资金的【土地整治项目经立】项后项?目申报单位应当【依法通过招》。标,投标方?式确定设计单位【
【 第《十四条?。 土地整治项目】设计应当坚持耕地质!量标:准兼顾原《有耕地优质耕作层】。的,剥离:、保护?与利用并听》取项目?所在地乡(镇)人】。民政府、土地权利人!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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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十五条 使!用政府资金的—项目设计和》预算由确定项目的主!。管部门会《同同级?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专!家论:。证后批?准实施
! 《土地整治项目设计】一经确定不得擅【。自变更;确需变更】的,应当由确定项目的】主管部门《批,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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