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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章 项目立项与设】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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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 县(市【、,区)人民政府发【展和改革、》财政、国《土资源、水利、【农业等部门根据【土,地整治年《度计:划,。。按照资金渠道和【管理权限在》划定的?土地整治项目区进】行立项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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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【。用自筹?资金和其《他民间资本进行土】地整治的由县—(市、区)》人,民,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!门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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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开发未【确定土地使用—。权的国?。有未利用土》地的:依法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《批准
! 第九条 【 ,。除土地?权利人自筹资金【以外:使用其他民间—资本进行土地整治】的县(市、区)【人民政?府国:土资源主管部—。门应当公告土地【整治项?目要:求、双?。。方权利?义务等事项通—过公开、竞争等【方式确定项》。目实施人并》签订合同
》。
— 第十条 【 申报土地整治项目!。。应当符合《下列条件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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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(》一)符合土地整治】年度计?划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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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,。 (》二):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具!备基本农业生产【条件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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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?。 (三)》。经项目涉及地村【民会:议三: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!三,分之二以上村民【代表同?意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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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四)土地】权属明晰,无土地】权,属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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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一条 《 使用政府》资金进?行土地整治的规模执!行国家和《省规定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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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使用自筹资金和【其他民间资本进行土!地整治的规模由【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府确?定标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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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十二条? 土地整治项【目在立项前应—。当由确定项》。目的主管《部门进行可行性论】证
! 第十三条 使!用政:府资金的土地—整治项目经立项【后项目申报单位应当!依法通?。。过招标?投标方式确定设计】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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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十《四条: :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应!当坚持耕地》质量标准兼顾原有】耕地优质耕作层的】剥离、保护与利用】并听取?项目所在地乡—(镇)人民》。政府、土地》权利人的意见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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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五条》 使用政府资【。金的项目设计和预算!。由确定?项目的主管部门【会同同?级财政部门组织有关!专家论证后批—准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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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土地整《治项目?设计一经确定—不得擅?自变更;确需变更】的应当由《确定项?。。目的主管《部门批?。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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