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司:。法鉴定机构
!
】第八条 司法鉴】定机构?应当具备下列条件
!。
— ?。 《(,一)有特定的—行业资质《;
【 》 (二)有名称!、场所和章程;
!
】 , (三)—有与开展的司—法鉴定业务相—适应的技术设备【;
! (【四)有不少》于,30万元人民—币的注册《资,金能够独立》承担民事责任;
!
! (五)有10!名以上取得司—。法鉴:定,人资格或者符合【。相应条件《的人员其中具有【高级专业《。技术职?务的不少于3—人
》
,
, 第》九,。条 司法》鉴定机构实行—统一规?划合理?。布局
】 申请—设立司?法鉴定机构应当向】。所在地的市(地)司!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!申请;所在地的市(!地,)司法行政机关【应当自收《。到书面申《请之日起15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】。。审,并将初审意见报省】司,法行政机关省属【单位申请设》立,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向!。省司法行《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!。
《
《 :省司法行政机—关应当?。自收到?初审意见或》者书面?申请:之日起3《0个工作日内予以】审核符合条》。件,的颁发司法鉴定许】可,。证;不符合条—件的书面通知申请】人
?
侦!查、检察《、审判机关》设立司法《鉴定:机构依?照法律?的规定执《行;法律《没有规定的应当【具备本条例》规定的条件并在设立!后纳入全省统一的】名册
》
【第十条 》省司法行政机关对】核准设立的司—法鉴定机《构每:两年:实施一次检验
【
】 第十一条 —。 侦查、检》察、审判机关设【立的司?法鉴:定机构从事司法【。鉴定活动应当按【。照本条例的规定【执行但不得》接受当事人委托从事!有尝司法鉴定—活,动,其他组织未经省【。司,法行政机关核准不】得从事司《法鉴定活动
】
禁】止司法鉴定机构【超越核准的》业务范围《从事司?法鉴定?活动
《
,
—。 第:十二条 司—法鉴定机构应当按】照国家和《省物价部门核—定的标准收》取司法鉴定费用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