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】收费:公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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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三条 收费公【路经营者应当建【立健全公《路经营管理》。。制度并遵守下列【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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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一)按照》国家和省规定—的标准和方式收取车!辆通行费出具符【合规定?的票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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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(二—)设置规范》的公:示牌:;
》
— (三)【提示路况、通—行和预警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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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(四)设置、开通】与交通量相适应的收!费道口?;,
》
?。 —(五)履行公路【的养护?义,务;
】 【 (六)接受行业管!理报送相关》资料;?
《
《 : (七)法】律、法规的其他【规定:
》
》收费:公路经营《者发现损《坏公路的行为应当及!时制止并向公路管】理机构?报告;?对影响公路运行安】。全的隐患应当及时处!理
》
》 第:四十四条 收费】公,。路经营者应当向省】人民政府交通运【输主:管部门缴纳公路养】护质量保《证金保证金及—其利息属于》收费:公路经营者所有收费!公路经?营期:届,满省人民政府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验收合格的应当在】二十日内全》额退还公《路养护质量保证金】及其利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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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养】护,质量保证金缴纳标】准、使用《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!政府制?定
【 第四十【五条 《。。公路管理机构—应当定?期对:收费公路及其附属设!施进行检查对不达公!。路良好技术状—。态的应当责》成经营者限期整改】;对:。逾期不整《改,或者:经,整改:仍,不达良好技术状态的!。经省人民《。。政,府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批准可以使用公!路养护质量保证【金用于公路养护不足!部,分由收费公路经营】者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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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六条 收费公路!经营者?单独转让收》费公路广告经营【权、服务《设施经营权的应当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】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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