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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章 法律》援助申请和审—查
【
》 第十五条 申请!法律援助应当提【交下列材料》:
! —(一)法律》援助申请书;
】
【 ? (二《)居民身份证(户籍!证明)或者其他有效!身份证明;》
【 《 (三)—乡(:镇):人民政府、》。。街道办事处或者【相关单位出具的能够!证明:申,请人经济困难—的材料;
】
? — (四)与申请法律!援助事项有关的其】他材料
】
《 第十六条 申请!人符:合下列?情形之一的无需【提交经济困》难证明但《是应当提《供相应证件或者【证明材料: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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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—。。义务兵、《供给制学员》及军:属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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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, (二)执行作战】、重大?非战争军事行动任】务的军人及军属;
!
— 《 , (?三)烈士、因—。公牺牲或者》病故军人、》警察的遗《属,;
! (【四)因见义勇为【。或者保?护社会公共》利益而?依法主张民事权益】的;
》
《 — (五)农村进【城务工人员请求支】。付劳动报酬或者【工伤赔偿的》;
—
【 (六《。)最低生《活保障?对象;
—
》 (【七):无劳动?。能力、无《生活来源且》无,法定赡养《、抚养、扶养—义务人?或者其法定赡—养、抚养、》扶养义务人》无,赡养、?抚养、扶养能力的老!年人、残疾人以及】。未满十六周岁的【未成年?人;
?
! (八—。)社会福利机—。构供养?的孤儿、弃婴;【。
?
— 》。(九:)请:求,支,付赡:养费、?。抚养费?、扶:养,费的;
》
《 , (十!)获得司法》救助的;《
《
: 《 (十—一):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情形
—
? ?第十七?条 : 无民事《行为能?力人:、限制民事行—为,能力人的《法定代?理人和其他申请人的!委托:代理人可以代为申】请法律援助》代理人代为申—请法律援助的应【。。当向法律援助机【。构提交有代理—权的证明《或,者授权委托书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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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十,八条 申请法律】援助事项属于诉【。讼案件?的申请人《应当向办理案件【的公安机关、人民检!察院或者审理案件的!人民法院所在地【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!所属的法律援助机】构提出申请;属于】其他事项的申请人】应当:向承办机关所—在地或者义务—人住所地的法—律援:助机构提出申—请
—
第十【九条 被羁押的】犯罪:嫌,。疑人、被告》人、服刑人员—、强制隔离戒毒人】员申:请法律?援,助的可以通过办【理,案件的公安》机关:、人民检察院、【人民法?院或者所在》的监狱、强制隔【。离戒毒所转交—申请
【
公安机关!、,人民:检察院、人民法院、!监狱:以及强?制隔离戒毒所应【当在收到法》律援:。。助申请后二》十四小?时内转交或者告知法!律援助机构》并于三日内通知申】请人:的法定代理人、近亲!属,。或者委托代理人【协助向法《律援助机构提供【。有关证件、证明【等材料?。;犯罪嫌疑人、被告!人的:。法定代理《人或者近亲》属无法通知的应当及!。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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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二十?条 ?。法律援助机构收【到,。法律援助申请后【应当及时审》查,并根:据,下列情形《作出: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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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对申》。请材料齐全》、权利?主张:合,法、事实清楚、证】据充分?的在三日内作出给】予法:律,援助的决定;—涉及疑难《事项需要调》查核实?。的在七日《。内,作出是否提》供法律援助的决【。定;
! : (二【)对申?请,材料:不齐全的一次性告】知申请人作出补【充或者说明申请【人补充材料的时间】不计入审查时—限;申请人不—按照要求《。补充材料《的视为撤销申请【;需要查证相—。关资料的《。由法:律援助机《。构负责查《证;:。
】 , (三【)不符合《法,律援:助,情形的在五》。日内:书面告知申请—人并说明理由
】
第!二十一条 —申请人对《。法律援助《机构作?出的不予法律援助的!决定有异议的可以】在,收到:通知书之日起—五日内向主管—该法律援《。。助机构的司法行【政部门提出书面申】请司法行政》部门:应当:。自,受理之日《起五日内作出—。决定并?书面告知申请—人
《
《 第二十二条】 申请人无正当理!由,拒,绝接受法律援助【人,员为其提供法律援】助或者法律》援,助案件结案后无新的!事实、证据的不【得就同一《事项再次《申请法律援助
】
》 申请》人,。。撤,回申请后《不得就同一事项【再次申请法》。律援助?但是发现新的事实】、证据或者能够【证明:撤回申请违背申请】。人,真实意愿的除—外
》
? : 第:二十三条《 法律《援助机构工作—人员在受理和审查法!律援:助申:请时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应》当回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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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》(一)?是申请事项的当事】。人或者当事人的近】亲属的?;
》
:。 , 《 , (二)与申请】事项有利害关系的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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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,三)法律、法规规】。定的其他应当回避】。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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