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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。章 监?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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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三条 盐—业行政执法实—行统一领导》、分级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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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各,级盐业行《政主管?部门所属《的盐政执《。法机:构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的盐政—执,。法工作?;,盐业行政执法人员进!行监督检查》时必须坚持公开【、公平、公正—的原则?依法:履行:。职责盐政执法经费】。由同级财政》列支
!。 , 第三十四条 !盐业行?政主管部门和盐业】行政执法人员—依法履行下列—。职责:
! — (一)监督【检查有关单位—或,者个人对盐业法规、!规章的贯彻》执行:。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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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依》法对用盐单位的【盐产:。品进:行实地检查;可以会!同公安、交通、工商!行,政,管,理、质量技术监督、!铁路:等部门对《车站、码头及各【类市场等货》物集散地《的盐产品及其运输】工具:进行:检查;经盐业行政】主管部门负》责人批?准可:以,对违:法盐产品及其生产】加,工设备、运》盐工具?、包装物品等—。采取证据保存措施并!。应,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!处理:决定;对保存的【违,法盐产品或者—其他违法《物品经调查并公告】后仍无法《查明违法《当事人的按照无主货!。物依法?收缴;?
】 —(三)对盐》业违法行为的当【事人、见证人和有关!人员进行调查、【询问;
! ? : (四》。)查阅、抄录和【复制与盐《业违法案件有关【的文件、《资料向被检查、被】调查的单位》和,个人提取有关的证明!材料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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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五—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其他》职责
】 第三十五条!。 盐业行政主管】部门:和,盐业行政执法人员在!履行职责时》应当:承担下列义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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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执法!。检,查,和处罚应当按照【规定的职权和法【定程序进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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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:(二)佩戴执—法标志主《动向被检查、—被处罚的单位或者个!人出示有效执法证】件,;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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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?三)为举报盐业违法!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!保密:对查阅?、复:制的文件、资料保密!;
【 】(四)秉《公执法、《廉洁奉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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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三十六条 【。制盐许可《证、食盐定点生产企!业证书、食》盐批发许可证和卫生!许可:证应当?按照:国家和省的》规定定期《复核
! 严《。禁出租、转让、抵】押、买卖或》者,伪造制盐许》可证、食盐定点生产!企业证书、食盐批】发许可证、食盐【零售:许,可证以及盐》产品准运《证、通行证》和卫生许可证
【
— 第《三十:七条 依法设立的!盐产品质量监—督检验?机构负责对盐产【品的质?。量进行检验和—监,督
】 发生盐产品质!量争议时应当依据】。盐产品质量监—督检验机《构出具的检验报告】进行处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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