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规!范性文件制定程【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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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三条 本规定所称!规范性文件是指除】政府规章外行政【机,关在:法定职权范围—内按照法定程—序制:。定并公?开发布的对公民【、法:人和其他组织具有】普,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!用的规定《、,办法、规则等—行政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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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机】。关制定的内部工作】制度、?人,事任:。免决定、对具体事】项的处理决定、工作!部署、向上级—行,。政机:关的请示和报告以】。及其:他对公民、法人和】其他组织的》权利义务没有直接】影响、不具》有普遍约束力—、不可以《反,复适用的公文—不适用本规定—
! 各级?人民政府、》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办《公厅(室)》制,定的规范性文件为】政府规范性文件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!门制定的规范—性文: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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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议:事协调机《构,。、政府工作部门的】派出机构和部门内】设,机构不得《制定规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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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四十四?条 规《范性文?件不得?设定行政许可、行政!处罚:、行政强制等—事,项不得违法限制或者!剥夺公民、》法人:和其他组《。。织,合法权?利不得违法增加公】民、法?。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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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规《。范性文件对实施法律!、法规、规》章以及上级规范性】。文件:。作出具体规定—的不得与所依—据的规?定相抵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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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四十五条 —涉及两个以上政【。府工:作部门?职权范围《内的事项需》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!应当由本级人民政府!制,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或!者由有关部门—联合制定部》门规:。范性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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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】部,门规范性文件涉及社!会,关注度高或者涉外、!涉港澳?台事项时应当事先请!示本级人民政—府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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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六条《 制定规范—性文件由行政机【关依职权启动公【民、法?人和其他组织也可】以提议制定规范【性文: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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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七条 制定—规范性文件应—当采取座谈会、论证!会、公开征求意【见等方式《。广泛听取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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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规范性》。文件的内容涉及重大!公共利益的公众【有重大分歧的可能】影,响社会稳定的或【者法:律、法规、规—章规定?应当听证的起草【部门应?当组织听《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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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规范:性,文件涉?及重大行政决—策的适用重大行政】决策程序的规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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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,八条 制》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进!行合法?性审查合《法性:审,查,由制定机关的—法制机构《负责分别就制—定主体、《权限、程序、内容】、形式是否合法进行!审查并向制定—机关提交合》法性审查报》告,对合法性审查中发】现的问题依照下列】规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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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— ,(一)制定机关不】具有制定《该规范性文件的法】定权限?或者主要内容不合】法的建议不制定该规!范性文件《;
! —(二)应当》事先请示本级人民】政府同意的部门规范!性文:件,尚未请示的建—议待:请示本级人民政【府同意后再制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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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:(三)应当公开【征,求意:见但是尚未征—求,、应当组织听—证但:是尚未组织、应当】经专:家论证但是尚未【论证的建议退—回起:草部门?补正程序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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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四)具体—规定不合法的提出具!体修改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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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四—十九条 制—定对公民、法人和】其他组织的权利【义务:产生直?接影响的《规范性?。。文件应当由制定【机关负责人集—体讨论决定并—由制定机关主要【。负,责人或者其委托【的负责人签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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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因发生重大【自然灾?。害、:。事故灾难、公共【卫生事件或者其他】。社会安全《事件:以及执行《上级机关的紧—急命令和《决定等紧急情况需要!立即制定规范性【文件的经《合法性审查后—可以直接提请制定】机关主要《负责人或《者其委托的负责人】决定和签《署
! 第五十条 【 制定规范》性文件实《行统一登记、统【。一编制登记》号、统?一公布制度》未经统一登记、统】一,编制登?记号、统一》公布的规范性—文件无效不得—作为行?政管理的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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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第五》十一条 《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—及其办公厅(室)的!规范:性文件?由本级?人民政?府法制?机构在完成合法性】审查后?登记、编《制登:记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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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—门规范性文件应当自!签署、编制文号之】日起5日内》由,制定机关的法制【机构将规范性—文件纸质《文,本与电子《。文本、起草说明、】合法:。性审查报《告,和制定依据》等材料?送本级人民政府法】制机:。。。构,符合要?求的政府法制机构应!当,自受理之日》起5日内登记、【编制登记号》出,具规:范性文?件登记通知书—;,。不符合要求》的不予登记并书面】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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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县级以上】。人民:政府:派出机关和乡镇人】民政府?的,规范:性文件参照前款规定!由其:上一: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!登记、编制》。登记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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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法制机构应当—将,规范:性文件自登》。记、编制登记—号之日起5日—内交:本级人民政府办【公厅(室《)通过政府公—报、政府网站统一公!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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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二—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及?其办公厅(室)的规!范性文件应当按照】规定自统一公布【之日:起30日内向上一级!人民政府报送备【案部门规范性文件和!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派《出机:关,、乡镇人民政—府的规?范性文件经登记、】编制登记号》后,不再另行报送备案】
— 第五—十三条 规范【性文件应当载明有】效期和?施行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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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规范性文件有效期】为3年至《5年;?标注“暂行”—、“试行”的—规范性文件有—效期为1《。年至2年有效—期届满的规范性【文件自动失效—规,范性文件《施行:日期与公《布日期的间隔—不得少于《3,0日但?是,。规,范性文件公布后【不立即?施,行将影响法律、【。法规、规章、上级】规范性文件执行或】者不利于保》障国家安全、—公共:利益的可以自公布】之,。日起施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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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机关!应当于规范性文件】有效期届满前—6个月内进行—评估认为需要—继续执行的按—照,本规定重新登记、】。编制登?记号、?公布:。并自公?布之:日起:重新计算有效期;】需要修订的按照制定!程序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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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十四条 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及时公布】现行有效的》和已经失效的—规范:性,文,件目录方《便公民?、法:人,和,。其他组织查》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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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十《五条 《公民、法《人和其他组织—认为规范《性,文件违?法的可以向制—定机关或者》本级人民政府法【制机:构提出书《。面审查申请接到申请!的,制定机?关或者政府法—制机构应当受—理并自收到》申请之日起60日内!。作出处理;情况复杂!不能在规《定期限内处》。理完毕的《经审查机关负责【人,批,。。准可以适当延长【但是延长期限最多】不超过3《0日处?理结果应当》书面:。告知申请《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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