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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章 法律责】任 ? ,  —   第六》。十,三条  因》下列行为《之一:导致信?访事项发生并—且造成严重后果的】对有关国家机关【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,责任人员《由其主管机关依法给!予处分;构成—犯,罪的依法《追,究刑事责任: ! 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(一)违反法律!、,法规或者其他有关】规定进?行决策侵《害公民?、法人或《者其他组《织合法权益的—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:)超越职权或者滥】用职权侵害公—民、法?人或者其他组—织合法权《益的; 》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依【法应当作《为而不作为侵害公】民、法人或》者其他组织合法【权益的; 》。 ,  》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:(四:)因故意或者重大过!失,导,致认定事实错误适用!法律、法规错—误,或者违反法定程【。序,侵害公民《、,法人或者其他—组,织合法权益的; !  》   ?  :  (五)》拒不执行信访事项处!理、复查、复—。核意见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(六)未—按,照有关规定落实信】访工作?机,构提出的改进工作、!完善:政策:、给予处分建—议的; 》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七)违《反法律、法规侵害公!民、法?人或者其他组织【合法权益的其他行】为 》。     第【六十四条  国家机!关在处理信》访事项过程》中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其主管】机关:责令改正;造—成严重后《果的对直接》负责:。的主:。管人员?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?员依法?给予处分;构成犯】罪的: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: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—对收到的信访—事项未按照规定登】记、转送、交办的】;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无—正当理由拒不接收】信,访工作机《构转送、交办信访】事项的?;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(三)对属于】其法:定职责范围的—信访事项不》予受理或者未在【。规定期?限内:书面告?知信访?人,是否受?。理的;?。 :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四)办】。理信访事项敷衍塞责!、推诿拖延未在规定!期限内办结信—访事项并向信访人反!馈办理结《。果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五)—违反法定《程序办理信访事【项或者弄虚作—。假,的; 》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对事—实,清楚符合法律、法】规或:者其他有《关规定的投》诉请求不予》支持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七,),应当履行督查职责而!未履行的;》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:八)对?依法:应当公开的》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未!按照规定《公开: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九)违反—法律、法《规规定?的其他行为 !     第六】十五条 《 国家机关工—作人:员在处理信访—事,项过程中有下—列行为之《一,的由其主《管机关依法给—予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:追,究刑事责任: !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:。 (一)《对可能造成社会影】响的:重大:、紧急?信,访事:项和信访《。信息隐瞒、谎报【、缓报或者》授意他人隐瞒、谎】报、缓?报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丢—弃、隐匿、伪—造、篡改《、擅自毁损信访【工作材料的;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将信访人的检】举,、控告材料或者有关!情况透露、》转送给被检》举、控告的人—员或者?单位:的,; 《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四)】。对信访人进行—刁,难、威?胁,、压制、《打击报复或者—非法限制信访—人人身自由的—;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?。  (五)》徇私舞弊《和索:。取、收受贿赂—的; ?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, (六?)违反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的其他》行为 》 ,     第【六十六条  —。信访人和其》他有关人员违反本条!例第十三条、第二十!六条、第二十—。七条规定有》下,列行为之一的—有关国?家机关工作人员应】当对:其,劝阻、批评》或者教?育,;经劝阻、》批,评或者教育无效的】由其行为发生地公安!机,关予以警告、训诫】或者制止;违反中华!人民共和国治安管】理处:。罚法、中华》人民共和国集会游】行示威法《等法律、法》规的由其行为发生地!公安机关依》法采取现场处置措】。施并给予治》。安管理处《。罚必要时也可以由其!住所地或《者经常居住地公【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!。处罚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【: ?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一)在机关办公场所!周边、公共场—所非法聚集围堵、冲!击机关?或者:重要活动场所或【者冲闯公安》机关:设置的警戒》。带(线)、警戒【区的;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未经—。许可在公《共场:所或者?。。公共道?路上以静坐、列【队行进、《呼喊:口号、散《发传:单、:拉挂横幅、张贴【标语等方式表达投诉!请,求或者以拦截车辆】、,堵塞道路、攀爬物体!、裸露身体等方式】制造社会影响的;】 》     》  :。  (三)》在机:关办公场所》及其周?边、信?访接待?场所滞留、滋事故】。意损:坏公共设施、公私财!物或者将生》活不能自《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!待场所的; 】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四)携带危险】物品、管制》。器具以自伤、自残】、自杀相要》挟或:者扬言实《施杀人、放》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!物质等违法犯罪活动!的; ?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五)威胁、侮【辱、谩骂《、殴打国家工作人】。员或者?非法限制国》家工作人员人身自】由的; 】 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(六)以!网络、电话、—短,信等形式对国家工作!人员进行骚扰或者】以围堵纠《缠、非法进入住【宅等方式干扰国家】工作人?员正常生活》的;: 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》(七)煽《动、串联、》胁迫:、雇佣、幕后操纵】他人信访的; !  《   ?。  :  :(八)捏造》、歪曲事实》诽谤、诬告陷—害他人的《; —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九)以信访或者】信访代理为》名借机敛《财,或者:牟取不?正当利?益的; —。 :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十)向境》内、境外组织或者】媒体发布《有关信?访事项的虚》假信息的; 【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十一)扰乱公】共秩序、危害国家安!全和公共安全的【其他行为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