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》八章 信访工—作督查 【 : :    第五—十七条 《。 县级以《。上国家机关信访【工作:机构应当依据职责权!限加强对《信访工作的督查【 :     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!工作机构应当—对本: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!。部,门、派?。出机关、派出机构和!下,级,。人民:政府重点督查下【列事项: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(一)执行上级】和本级?人民:政府信访工》作决策、部》署的:情况; 【  ? ,   ?   (二)办理上!级和本?。级人民政府信访【工作机?构转送、交办信【访事项的情》况;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办,理有重大《社会影响《的信访事《项,的情况?;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:信访问?题多发和信访工作薄!弱的重点地区—、重点部《门、重点领域—的信访工《作情况 !    《第五十?八条 ? 县级以上》国家机关信》访工作机构履行督】查职责时可以采取】下列措施《: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?查阅、复制与督查】事项:有关的文件、—案卷和其他资料;】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二)?要求被督查的单位】就督查事项作出书】面说明?; :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?(三)就督查事项询!问有关人员约见信访!。人听取其陈述和【申辩; 》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四)【到,信访事项《发生地开展实地调查! 《    》 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可以—。根据工作《需要在?信,访工作机构》设立信访督查专【员信访督查》专员和其《他国家?。机,关确定?的负责信访》督,。。查工作的人》员,可,以采取前款规定的措!施履行督查职责 】 ?     被督查!单位及?其工:作人员应当支持、配!合信访工《作机构依《法实施的《信访督查不得—拒绝:、阻碍信访督查【专员或者其他工【作人:员依法执行职务【    ! 第五十九条  县!级以上国家机—关信访工作机构发】现有关国家机—关有下?列情形之一》的应当及时督—办并提出改进工【作的建议《必要时可以向社【会公布?: — ,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:(一)未《按照规定程序—受理、办理信访【事项的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无正当理由未按】照规定期限》办结:信,。访事项的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(三)未按—照规定?反馈信?访,事,项办理结果的; 】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四):不执行信访事项【处,理、复查、复核意见!的; 》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五)】办理信?。访事:项敷衍塞责、推诿拖!延或:。者弄虚作《假,的; ?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六)【需要:督办的?其,他情形 》     收!到改进工作建议的国!家机关应当在三十日!。内书面反馈情况;未!采纳:。该,建议的应《当说明理由 !     第六十!条  县级以上国家!机关信访工》作机构在督查工作中!发现或?。者信访?人反映的有关地方性!法规、地《方政府规章和政策】的问题应当及时向有!关国家机《关报告并提出完善】地,方性法规、》地方政府规章和政】策的:建议 【  : ,。 , 第六十《一条  县级以【上国家机关信访工】作机:。构对在信《访工作中敷衍—塞责、推诿拖—延、:弄虚作假造成严重】后果的国家机关【。工作人?员,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!提出:。给予处分的建议有】关国家机《关应当?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提!出建议?的信访工作》机构反馈《处,理结果 【   《。  县级以上国家机!关信:访工作机构在办理信!访事项?中发现国家机关工作!人员有违纪、违法】、犯罪行《为应当按照规定【。。。程序移送监察机关】、公:安机关或者人民【检察院依法》查,处 —     第六【十二条  县级以】上国家机《关信访工作机构应当!。就下列事项向本【国家机关《定期提交信访—情况分析报告—;,经,本,国家机?关,批准:。可以向社会》公布: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信访事项的!数据统?计,和信访事项》涉及领域以及被【投,诉,较多的国家机关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—。二):转送、交办、督办】信访事?项情况以及各有【关国家?机关采纳改进工作】。建,议的情况;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提出完【善地:方性法规、地—方政:府规章和政》策的建议及其被【采纳的情况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四)提】出给予处分的—。建议及其被》采纳:的情况?; —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五)国家机关【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!  【   县级》。以上人民政》府其他工作部门和派!出机关?、派出机构应当定】期向本级人》民政府提交信访【情况分?析报告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