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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土地】所有权和使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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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条 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!依法属于村农—民,。集体:所,。有的由村民委员会】或者村集体经—济组织经营、管【理;已经分别属于】村内两?个,以上农村集体经济】组织的农民集体【所,。有的:由村内各该农村【集体经?济组织或者》村民:小组经营、》管理;已经属于乡(!镇)农民集体所有】。的由乡(《镇,)农村集体经济组】织,经营、管理乡—(镇)农《村集体经济组织【不健全的可》由,乡(:镇,)人民政府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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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条 对】土地所?有权、使用权及土地!他项权?利依法实行登记发证!制度
! 依《法登记的土》地所有权、》使用权和土地他【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!何单:位和个?人不得侵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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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【 , 农:民,集体:所有的土地由县【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!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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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农民集体》所有的土地依—法用于非农业—建设的由《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!册,核,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!使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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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单位和个人依!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!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!证书确认使》用,权,其中省直《机,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!登记:发证由省《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具体【登记发证办法由省】。人民政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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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设区的市人民—政府可以《对市辖区内的国有】土地和农民集体所】。有的土地实行统【一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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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,七条 《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!用途:的必:须办理土地变更【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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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依法出租】、抵押?土地使用权或者【因出:租、抵押地上—建筑物、《构,筑物等附《。着物导致《土地使?用权出租、抵押的由!原负责土地登—记的人民政府的土】地行政主管部门办】。理土地?使用权出租》、抵押登记核—。发土地他项》权利证?明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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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 依法》。取得未确定使用权的!荒,山、荒地、荒—滩等土地使》。用权:进行开发的》土地使用《者,应当向?市、县?人民政府土地行【政主管部《门提出土地登—记申请由市、—县人民政府登记【核发土?地使用证确认土【地使用?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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