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。土地:所有权和使》用权
—
》 ?第四条 农—民集体所有的—土地依法《属于村?农,民集体所有的由【村民委员会或—者,村集体经济》组,织经营、管理—;已经分别》属于村内两个—以上农村集》。体经济组织的农民】集体:所有的由村内各该】。农村:集体经济组织—或者村民小组经【营、管理;已—经属于乡(》镇)农民集体所有的!由乡:(,镇)农?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!、管理?乡(镇)农村集【体,经济组织不健全的】可由乡(《镇)人民政府管理】
! 第五条 对土地!。所有权、《使用权及土地他【。项,权利依法实行登【记发证制度
【。
— :依法登?记的土地所有权【、使:。用权和土地他项【权利受法律保—护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—得侵犯
!。 第六条 !农民集?体所有的土地由县】级人民政府登—记造:册,核,发证书确《认所有权《
— , 农民集—体,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!非,农业建?设的由?县,级人民政府》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!认建设用地使用权】
《
:。 单位和【个人依法使》用的国有土地由【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!核发证书《确认使用《权其中省直机关【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!记发证由省人民政】。府土地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具—。体登记发证办法【由省人民政府制定
!
— : 设区的市》。。人民政府可以对【市辖区内的国—有土地?和农民集体所有的】土地实?行统一?登,。。记,
《
,
第七【条 依法改变土】地权属和用途的【必须办理《土地变更登记手续】
《
依法出!租、:抵押土?地使用权或者—因出:租、抵押地上建筑】物、构筑物》等附着物导致土【地使:用权出租《、抵押的由原—负责土?地登记的人民—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!部门: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!、抵押登记核发土地!他项权利证明书
!
《 《第八条 依—法,取得:未确定使用权的【荒山、荒地、荒滩】等土地使用权进【行开发的土地—使用者应当》向市、县人民政府】土,。地行政主《管部门提出土地【登记申请由市、县】人民政府登》记核发土地使用【证确认土地使—。用权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