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节 】非,机动车 — 《 , ,   ?第二十四条》  对规定种—类的非机动车实【行登记管理应当【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!路,行驶前?必须经公安机关【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需!要登记的《具体种类由省人【民政府根据实际情】。况规定 《 :     公】安机关交通管理【部门办理非机—动车登?记应当?简化手续便民—。快捷:一次性收取》牌证工?本费 —   《  自行车不实行】。登记制?。度自行车销售单位应!当在销售时按照规定!。。对,自行:车统一编号、—敲印:、建立台帐》定期:报所在地公》安机:。关备案 — ?    第二十五条!  对列入》登记范围的》非机:动车车型由省人民】政府授权的部门【组织安全技术认证】认证合格的对其型】号和安全技术—参数予以《公告列?入,公告的?非机动?车申领非机动—车号牌、行》驶证的由公安机【关交通管理部—门予以登《记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六条 ! 申请非机动车登记!的应当提《。交下列证明 —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,一)车辆所有人【身份:证明;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车辆来历证!明;: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,。(三)?车辆出厂合格—证明; 】 ,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省人民政府规定】应当提交的其他【证明 【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七条 》 公安机关交通管】理部门?受理登记申请对符合!条,件的应当《当场办理登记—手续发放号牌和【行驶:证;对不符合条件的!应当向申请人说【明不予登记》的理由 —。 ,  ?   非机》动车号牌、行驶【证式:样由省人民政府公安!机,关,规定并监制 —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八》条  驾驶已经【登记:的非机动车》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!规定悬挂号》牌并保持号牌清晰、!完整;?不得转?借,、挪用、涂改—非,机动车号牌和—行驶证;不得使【用假冒、失效的【非机动车号牌和【。行驶证 【     第二十!九,条 : 已经登记的非机】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!的车辆所有人应【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门办理转移登】记 ? ,  《   非机动车【牌证丢失《的车辆所《有,人应当持本》人身份?证明到?原发:证,机关补领并交验车】辆 —。    《 ,第三十条《  自?。行车、人力三—轮车不得加装动【力装置燃油助力车、!电动自行《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!车不得改《装,动力装置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