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【 监督权限与—程序 】 :    《第二十三条  审计!机,关进:行审计监《。督,时可以依法行—使下列职权 !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, (:一)要求被》审计单位提供与【财政收支《、财务收支》、资产管理有—关的资料; 【 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(二)调】查,了,解被审计单位—的职:责或者经营范围、管!理制度和绩效目标等!基本情?况;: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:。检查被审计单位与财!政收支、财务收【支有关?的资料和资产—以,及信息系统和电子】数据; 》 : ,  :。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?四)就审计》事,项的有关《问,题向其他单位和个】人进:行调查并取得审计证!明材料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五)查!询被审计单》位,在,金融:机构的?账户或者以个人【名义在金融》机构的存款; 【     ! ,   (六》)封存被审计单位有!关,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!取得的资《产; 】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七)制止被审计】单,位正在进《行的违反国家规【定的财政收》支、财?务,收支行为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八)通】。知,财政部?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!停拨付?。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!政收支、财务收【支行:为直接有关的款项】; ? 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: (九?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他职权》。 》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四条  审计机!关,应当根据法律、法规!和国家有关规定按】。照本级人民政府【和,上级审计《机关的要求确—定年度审计工作任务!编制: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!   【  审计机关应当将!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!经本级人民政府行政!首,。长批准并向上一【级审计机关报告 】 》 ,   第二十五条】 , 审计?。机关根据年度审计】项目:计划组成《审计组并在实施【审计三日前向被【。审计单?位,送达审计通知书遇】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!民政:府批准审计》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!通知书实施》审计  !   第二》。十六条?  审计机关—依法进行《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!位应当?按照审?计机关?的规定提供与—财政收支、》财务:收支、资产管—。理以及有关经济【活动:相关的资料被审【计单位负《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!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!整性负责并作出书】面承诺 !    第二十七条!  :审,计机关依法进—行审计监督需—。要相关部门、单位提!供有关资料和数【据的有关部门—。、,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!实提供 ! ,   第《二十八条 》 审计机关依照法律!、,法规规定《的程序可以采取就地!。审,计,、送达审计、联【网审计等方式—。。实施审计 — 《。。    审计—。机关实行联》网,审,计的被审计》单位应当根据审【计机关?的要:求在保?证网络和数》据安全的情况下与审!计机关实《现,信息数据共享—并,提供与审计机—关网络连接的条件】 ,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九条  《审计机关依法检查被!审计单位相关信息系!统时被审计单位【。应当提?供便利条件和技术支!持以及其他》。必要的?协助 ? 》。    《第三十条  审计】组实施?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!关提:。出,审计组的审计报告】审,计组的审计》报告报送《审,计机关前应当征【求被审计对象—的意见 !    被审计对象!应当自?接到审计组的审【计报:告之日起十》日内:将其:书,面意见送交审—计组;?逾,期,未提出书面意见的】视同无异议 【 :     第三十!一条:  审?计机关按《照规定程序审—议审计组的审计报】告后提出审计机【关的审计报告—;对违反国》家,规定的?财政收支、财务收支!行为:依法应?当给予处《理、处罚的在—法定职?权范围内作出—审计决定;对依法应!当追究有关人—员责任的向有—关主管机关》。。、单位提出给予处】分的:建议;对依法应【当由有关主管机【关处理、处罚—的,移送有关主管机关】;涉嫌?。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! — ,   第三十二条】  :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!单,位,执行的上级主管【部门:有,关财:政收:支、财务收支的规定!与法律、法规相【抵,触的应当建议有【关主管部门纠正【;有关主《管部门不予纠正的】。审计机关应当—提请有?权处:理的机?关依法处理》 ?。     第三!。十三条?  :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!关作出?的有关财政收支【的审:计决定不服的可【。以自审计决定—送达之日起六十日】内提出书面》申请提请审计机关】的本级?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!民政府的裁决为【最终决定 》 ?。     —裁决由本级人民政】府法制?机构办?理具体办《。法由:省人:民政府制定 !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四—条  除本条—例,第,三十三条规定—的可以提请裁决的】审计决定外被审计】单位:对审计?机关作出的其—他审计决定不服的可!以依法申请行政复】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!  【   审计机关应】。当在审计决》定中告知被审计单】。位申请?行政复议或者—。。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!和期限? ,。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五》条  依法接受审计!的,单位主要负》责人对?经济责?任审计?。报告有异议的—可以自?收到:审计报告之》。日起三十日》内向:出具审计报告—的,审计机关申诉审【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!诉之日起三十—日内作出复》查决定;《对复查决《定仍有异《议的:可以自收到复—查决定之日起三十】日内向上一级—审计机关申》请复:核上一级审计机关】应当自收《到复核申请之日起】。六十日内作出复【核决定?上一级审《计机关?的复核决定》为最终决定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