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《总 :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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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》条 为《了加:。强审计监督维护财政!经济秩序和社—会,公共利益提高政【府,绩效管?。理水平完善监督【制约机制促进廉【政建设保障》经济和?社会健康发展根【据中华?人,民共和国审计法【等法律、行政—法规结合《本省:实际制定本条例【
— 第二条 】 在本省行政—区域内开展审计监】督和:相关活动《适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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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三条 》审计机关在本—。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!。和上:一级:审,计机关的领导下负】责本行政《区域内?的审计工作履行法律!。、法规和本》级人民?政府规定的职责【
! 审计机关根—据,。工作需?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!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!范围:内设立派出机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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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四条 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每:年向本级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提出预》算执:行,和其他财《政收支?的审计工作报告【。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!点报告对预算—执行的审计情况必】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!工作报告作出决【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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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县,级以:上人民政府应当【就审计工作》报告中?。指出问题的》纠正情况和处理【结果向本级人民代】表大:会常务委《员,会报告
! 《第五条 县级以上!人,民政府应当支持和保!。障审计机《关依:法履:行审:计监督职责并—对其履行职责所需经!。费,予以保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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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改!革、公?。。安、监察、财政、】住房城乡建设、国有!资产监督管》理、税务、工商【行政管理、》价格等部门和单位】应当协助审》计机关依《法履行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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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六条? 审计机关依法独!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!受其:他行政机关、社会】团体和个人的干【涉被审计单位和个人!应当自觉接受—和,。。配合审计机关的审】计监督依法》整改审计发现的问】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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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审计《机关和审计人员【办理审计《事项:应当遵守《审计纪?。律和回避等制度客】观,公正实事求是—。廉洁奉公保》守秘密
! 第七—条 审计机关正】职和副职负责人【的任免应当》事先书面征》求,上,一级审计《机关:的意: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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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人】员应当具备与其【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!应的专业知识和【业,务能力并按规定【实行审?计专:。业技:术资格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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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八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对违反—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!、财务收《支行为以及有关【经,济活动有权向审计机!关,举,报审计机《关,接,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!时处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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