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 ,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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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,十,九,条 : 本规?定下列用《。语的:。含,义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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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工资是—指企业依据》国家有关规定—和劳:动合同、工资—集体协议的约—定以货币《形式支付给劳动【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!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!奖金、津《贴、补贴和加班等】特殊:情况下支付的工资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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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!扣工资是指除—本,。规定第二十》九条、第三》十条规定外企业扣】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!行为
》
【拖欠工资是指除自然!灾害、战《争等不?可抗力以及本—规定第三十二条规】定的情形外企—业未按时足额支【。付劳动者工资—的行为
】
? 正常劳动是指】劳动者?按照劳动合同的约】定,在法定工作时间【内从事的劳动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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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十条? 民办非企业单位!、个体?工商:户,以及其他经》济组织的工资支付】。。与监督管理参照本】规定执行
【
—。 第五十《一条 本规定【自,。2,0,06:年9月1日起施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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