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就?业援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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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四十二条 各级人!。民政府应当建立【就业援助《制度对下列登记【。。失业的就《业困难人员实—行优先扶持和重点】帮助
【
, : (一)!女性:四,十周岁、男性—五十周?岁以上的人员;【
,
! (二)城镇!。。零就业家《庭成员;
!
》 : , ,(三:。)农村零《转移就业贫困—家庭成员;》
》。
】 (四)抚养—未成年子女》的单亲家庭成—员;
》
!。 (五)享受【最低生活《保障人员《;
! (六】。)持有中华人民共和!。国残疾人证人员;】
《
— (七)连续!。失业一年以上的【人员;
! 【 (八)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】难以:实现就业的》人员;
》
【 (—九)设区的》市人民政《府规定的其他—。人员
】 就业—困难:人员的认定》办法由?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!定
:。
》 第四—十三条? , ,鼓励:用,。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!人员用人单》位与就业困》难人员?订立劳动合同并缴】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!动,合同存续期间按【照规:定享受基《本养老保险》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!业保险补贴
【
】第四十四《条,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应当建?立公益性岗位—开发管理制度促进】就业:困难人员就业
!
,
《 下列岗位按照不!低于:百分之五十的比例】优先录用符》。合岗位?要求:的就业困难》人员
》
— (一)机!关,和参照公务员法【管理的单位使用的临!时性、辅助性岗【位,;
】。 — (二?)政府?投资:建设项目的管—理,、维:护,岗位;
! (!三)政府及》其部:门组织社会公—益活动提供》的岗位?;
】 (四!)政府及其部—门开发?的,公共:。事务:协管岗位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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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)!政府:及其:部门开发的其—他公益性岗》位
! , 就业?困难人员在公益【性,岗位就业并订—立劳动合同》、缴纳社会保—险费: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!间享受?基本养?。老保险?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!业保险?补贴以及适当的岗】位补贴
! 第四十五条!。 就业困难人员】灵活就业后申—报就业并缴纳社会】保险费的按》照,规定享受社会保险】。补贴
《
》 : 第四十六条 】就业困难人员享【受社: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!贴的:期限最长《不,超过三年距法—定退休年龄不—足五年?的,就业困难人员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!岗位:补贴的期限可—以延长至退休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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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!条 : ,公,共就业?服务:机构应当完》善和实施城镇零【就业家?庭和农?村零转移就业贫【困家庭岗位援—助制:度确保至少有—一,。。。人实现就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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