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。 就业?支持:。
】 第十一条 !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应当—将就:业状况作为制定【。经济社?会政策的重要指标统!筹协调产业政策与】就业政策建立—经济:发展与扩大》就业的联动机制鼓】励,发展劳?动,密集型?产业、服务业—扶持中?小企业制定》扶,持政策增加就业岗位!
【 第十二条 !县级: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在本级【财政预算中安排就】业专:项资金?用于促进《就业并对就业—专项资金的使—用,管理进行绩效考评】确保:专款专?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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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第十三条【 县级以上—人,民政府应当建立【促,进就业专《项小额贷款担保基】金,完善小额担》保贷款激励和担【保基金风险补偿【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!构加大对小》企业和个体工—商户的融资扶持力度!鼓励利用小额贷【款担保基金为—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!供贷款?担保: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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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》条, 政府投资—兴办的各类经营性】市场的摊位和商【铺在:同,等条件下应当优【。。先向:就业困难人》员出租、《出售:
— : ,。 政府优惠扶持的各!类经营性市场—、商铺的经营—者或者管理者—应当将一定数量【的摊位、商铺优【先,向就业困《难人员出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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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条【 :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应当【健全失业保》。险,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!员,的基:本生活按照国家【规定逐步扩》。大失业保险促进【就业、稳定就—业、预防失业的【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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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—。六条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建?立就业?重点群体的就业调】。控制度将高等学校毕!业生、就《业困难群体就业放】在就业工作的—重要:位置制?定、落实各项—。就业扶持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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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《七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?应,当建立被征地农【。民就业保障制度将】被征:地农民?纳入失业登》记范围和就业服务】体系从当地的土地出!。让,收,益,中,一次性安《排适:当数额的《。资金扶持《被征地农民就业【。因土:地征用直《接受益?的企业应当按—照一定比《例优:先安排符《合岗位要求的被【征地农民就业具体】。办法:。和标准由设区的市人!民政府制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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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八条 !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:制定: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!和措施实《现劳动者就业的【统筹服务和》管,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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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制—定的小城镇建设和县!域经:济发:展规划应当将本地】区农:业富余劳动力转【移就:业措施作为重要内】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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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!力输入地和劳动力】输,出地:人民政府应当—建,立劳务对接机制【引导农业富》。余劳动力《有序转移《就业促进城乡劳动】者平等?。就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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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 第十九条 省】人民政府《及其有关《部门:制定、实施有利【于促进就业的—高等教育政策开【展高等学校就业状况!评估指导高等—学校根据市场—就,业需求确定专业设】。。置和招生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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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】上人民?政府设立的公共就】业服务机构》。。应当为高等学校学】生提供职业》供求信息开》展就业指导和服【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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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,二,十条 县》级,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!定政:策鼓励高等学校【毕业生自主》创业或者到城—乡基层?、非公有制企—业和中小企业就业鼓!励,。企业吸纳和稳定高】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鼓!励承担国家和—地方重大《科研项目的单位【聘用高等学》校优秀毕业生—参与研究促进高【等学校毕业生就【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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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一条【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!就业状况动态监【测和发布制度完善社!会,就,业状况评价指标【体系对重点》行业、企业》进行动态监》测定期向社会公【布,
】。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。应,当建立失业预—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!对较大规模的失业及!。时调节和控制—
】 第?二十二条 县【。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当《建立和?。完善劳动力就—业、失业指标体系】和调查统计》制度:
—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?统计机构《应当将人力资源【和就业?失业状况纳》入经:济社会?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!展普查?或者抽样调查依法向!社会公布《发展改革、人力【资源社会保》障、教育、残疾【人联:合会等有关部门和】组织:、用人单位和个【人都应当《如实:提供有关数据和情】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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