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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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条 ?为了规范经济适用】住房的?。建设、?交易和管理保—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!根据国家规定结【合本省实《际制定本办法—。
【 第二》条 本办法—所称经济《适用:住房是指《政府提供优》惠政:策限定建设标准【。、销售?与租赁价格》向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庭定向《供应的具《有保障性质》的政策性《商品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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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在本省—行政:区,域内从事《经济适用住》房,。建设、交易和相关】管理活动的应—。当遵守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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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?条, , 经济适用住—房的建设、交易和管!理应:当坚持政《府总揽、统一规划、!合理布局、综合【开发:、配:套建设、规范运【作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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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五条 省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。负责本省《行政:区,域内经济适用住房】的指导、《监督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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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区的】市,、县(?市)人民政府—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或者房产—主管:部门(以下统—称,经济适用住房—主管部?门)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经济适用—住房:。的实施?和,管理工?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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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发展改革、国【土资源、《。规划、价格》等行政主管》部门和金融》机构根据职责—分工负责经》济适用住房的有【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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