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《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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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一条 —为了规范经》济适用住房》的建设、交》。易和管理保》。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!根据国家规定结【合本:省实际制定本—办法
】。 第二—条 本办》。法所称?。经济适用住房是指】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!。定建设标准、销售与!租赁价格向低收【入住房困《难家庭定向》供应:的具有?保障性质的政策【性,商品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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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条 在本—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!济适用住房建—设,、交易和相关管理】活动的应当遵守本】办法
! 第四条 经!济适:用,住房的建设、交【易和管理应当—。坚,持政:府,。总揽、?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!、综合?开发、配套》建设、规《范运作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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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条 省建【。。设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本:省行:政区域内经济适用】住房的指《导、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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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设:。。区的市?、,县(市)《人,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或者房产主【管部门(以下统称经!济,适,用住房?主管部门《)负责本行政区域内!经,济适用住房的实【施和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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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改革!、国土?资源:。、规划、价格等行政!主管部?门和金融机构根【据职责分工负责经】。济适用住房的—有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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