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四章 监督管理!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二条  价格—调节基金属》于政府非税》收入实?行收支两《。条线管理纳入财政】预算专?款专用 !    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截留、【。挤占、挪用价—格调节基《金 《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三条 —。 县级以上》。人民政府价格主【管部:门筹集?价格:调节基金使用非税收!。入票据?并通过非税收—入征收管理系统【。全额上缴国库—  【 ,  第二十四条【  县级《。以上:人民:政府价?。格主管部门》。应当定期对》价格调节《基,金筹集、使》用、结存情》况进行统计、分析并!报本级人民政府和】上一级?人民政?府价格?主管部?门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五条 ! 县级以《上人:民政:府审计?部门应?当对价格调节—基金:的筹集、解缴—、入户、拨付、使】用情况?依法进行审计;价格!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!政等有关部门对价格!。调节基?金的筹集《、使用?和管理情况进—行年度评估》 《     —审计和评估结—果应当及时向社会】。公布 《  》   ?第二十六条  【任何单?位和个人都有权【举报:价格调节《基金筹?集、使用、管理【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!   【。  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价格、财政、监!察、审?计等部?门应当?向社会公布举报【电,话、:地址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