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四《章 监督《管理 —     第!六十一条《  省、《城市、县人民政府】及其: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应?当,建立健全《城乡规划监管—制度:,对城乡《。规划的编制、审【批,。、实施、《修,改,等活动实《行动态监管,定期进!行考核评《价 —    《 第:。六十二?。条  省人民政【府建立派驻》城乡:规划督?察,员,制度,对有关城市、!县人民政《府,的城乡规划工作进】行,监督:检查具体办法由省人!民政府制《定 ?。     】第六十三《条  各《级人民政府》应当向本级人民代】表大会?。常,务委员?会或者乡、镇人民代!表大会报告城乡【规划的实施》情况,并接受监督】    ! 第六十四》条,  :省城乡?规划主管《部门应当指导、监】督城市?、县人民政府实施省!域和区?域性城镇体系规划】、城市总体规划、】县城总体规划—,定期形成专项评价!报告,报经》。省人民政府同意后】,对有关《人民政府《。实施城乡规》划情况进行通—报  】   第六》十五条  城乡规】划主:管部门或《者乡、镇人》民,。政,府对城乡《规划的实《施情况进行监—督,检查,?有权采取下列措施:!。 —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—)要求有关单位和】人,员提供与监督—事项有关的文—件,、资料?,并进行《。复制; 《 《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二?)要求有关单—位和人员就监—督事项涉《及,。的问题?作,出说明,并根据需要!进入:现场进行《勘测; 《。   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(三)责】令有关单位和人员】停止违?反有关城乡》规划法律、法规的】行为 【     第六【十六条  城乡规划!主管:。。。。部门违反本》条例规定作出—行,政许可的,上级城乡!规划主管《部门有权责令其撤】销或者直接撤—销该行?政许可因撤》销行政许可》。给,当事人合《法权益造成损失的,!应当依法给予赔偿】 , : ,     —依法:。应当给予行政—处罚,而有关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不给予行政处罚的】,上级?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!行政处罚决定— :。。 : ,   ?  第六十》七条 ? 城乡规《划主管部门应—当对城乡规划编制单!位和专业技》术人员实行动—态管:理,:进行定?期监督检《查,对?不符合资质要求【的单位依法进行处】理  】   第六十八条 ! 乡、镇人民政府、!街道办?事处对城乡规划主】。管部门或者其他有】关部门依法查处本辖!区内违?。。法,建设的行为,—应当予以配合 【 ?    》。 居民委员会、村】民委员?会、物业服》务企业?对本区域内违反【城乡规划的行为【,应当予以》劝阻,并及时—向城乡规划等—部门或?者乡、镇《人民政府《报告 《 《    第六十九条!  任何单位和个】人,都有权对城乡规划】的制:定,、实施提出意—见建议?,,就涉及其利》害关系的建设—。活动是?否符合规划》要求向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查询;有】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或者其他有关部】门举报、控告违【反城乡?规划的行为》。,,城乡规划主》。管,部门或者《其他有关部门应【当依:法及时受理并—查处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