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六章 《地图管理
—
】 第三《十五条?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测绘、工】商管理、新闻出版等!有关:。部门应当按照—各自职责加强—对,地图产品《的监督管理
!
? 本条例—所称地图是指公【开出版、展示、【发行的各种地—图及:非出版的地》图和地图《产品:包括纸、布等介质地!图(集、册》),、,书(刊、《报)插附地图、电】子地图、互联网地】图、地球仪及附有】地图图形的文教【用具、?玩,具、工艺品、影视、!标牌、?。广告、纪念品等
】
】 第三?十六条 编制本】省各种?地图的单位应—当按照?国家有关《。规定取得相应—的测:绘资质?并在核?准的业务范》围内编制
—
【 第三十七条 【 编制、出版、展示!或者:登载未出版的—地图属于全》省性地图的制作单】位应当将试》制样图报省测绘【行政主管《部门审核《;,属于本省地区性地】图的制作单位可以将!试制样图报省测【绘行政?。主管部门审核也可以!将试制样图报—所在地设区的市测】绘行政主管部门由】设区的?市测绘?行,政主管部门转报【省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核
》
《 《省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,收到试制《样图后?应,当按照国家有关地图!编制的规定作—出,批准或者不予—批准的决定
【
《。 ? 经批准的地—图应当加《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!门的批准《文号
》
《 : 涉及?国家:秘密的地《图和供内部使用【的地图不得公—开出版、发行和展】示
《
? 第三十八】条 公《开出版的交通图【、城区图、旅游图及!其他载?。有广告内容的地图】其广告?。版面不得超过地图】图幅的百分之二【十不得压盖地图内容!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