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法!。律责任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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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三十四条》。。 违反本条例的按!以下规定《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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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(一:)违反?第十:二条第二款规定的】由,水利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?限期拆除《逾期不拆除的申请】人,民法院?。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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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二)违反第十】三条规定的由—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按下列规定】予以处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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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【取得建设许可证【或者:违反建设工程规划】许,。可证规定进行建设】的责令停止建—。。设并处?以200元以上【5000元以下罚】款;不按城镇规【划进行建设尚可采取!改,正措施?的,责令限期改正并【按已建工程造价的】5%:至10%《处,以罚:款;严重违反城镇规!划的责令限期拆【除并处以《1000元以—上5000》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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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】。法买卖、转让—有关建设许可证【的除注销建》设许可证没》收违法所得》外可:并处200元—以上1?000元以下—罚,款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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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【违反第十四》条规定的由建设行】政主管?部门责令停止建【设限期?改正、拆《除,并处200元—以上:10:00元以下罚—。款
! 《 (四)违—反,。第十:六,条第一?款,。和,第十七?条第二款规》。定的由建《设行政主《管部:。门会同?有关部门责令拆除】逾期不拆除》的,申请:人民法院强》制执行?
】 《 (?五)违反第十八条】。规定的由《国土资?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停止违法行》为并处?20:0元以上20—00元以《。下罚款
! , ? (六—)违反第《十九条规定的由【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,停止: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!期不改的处以—50元?以上:1000元以下罚款!
【 》 (七)违反【第二:。十条、第二十一条】、第:二十二条规定的【由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会同《有,关部门责令》停止违法行为限期】拆除、恢《复原状并处50元以!上1000元以【下罚:款
【 【 (八)违反第二十!三条规?定的由交通、—公,安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停止违【法行为并按下列【规定处?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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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违反:第一款可以处—20:00元?以,。上5000》。元以下罚款;—
— 违反第二】款,可以处?50元以上200元!以下罚款《;
】 违反第三款可!以处500》元以:上1000》元以下罚款
【
! (九)—违反:第二十五条》。规定的?由建:设行政主《管部:门按下列规》定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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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违?反第:一款规定规》划绿化?用地面积《低于建?设用地比例要求的】禁止:进行:建,设,违,反规:定建设?的,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!期改正并处500】元以上5000元】以下罚款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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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—经批:准砍伐古树、名木的!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。限期补栽并处5【000?元以上10》000?。元以下?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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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!坏城镇绿化树木【、花草和其它绿化设!施的责令停》止违法行为》限期:改正、?补栽:并处50《元以上500元以】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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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(,十)违反第》二十七条《规定的由公安、【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停止违法行—为并处300元以上!1000元》以下罚?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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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十!一)违反第二—十八条规定的由【。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会同有—关部门责《令限期改《。正并处?200?元以上30》0,0元以?下罚: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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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十】二)违反第》三十条?规定的由《建,。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改?正逾期?不改正的可》处5:0元以上500【元以下罚《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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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十三)违!反,第三十?一条规定的由建设】。行政主?管部门?责令限期改正—逾期:不改的按下列规【。定,。处,罚
】 违反第—(一)项《可以处50》0元以上2000元!以下罚款《。;
! 违反第(—二)项可以处2【00元以上5—00元以下罚款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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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违:反第(三)项、【第(五)项可—以,处5元以《上50元以下—。。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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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违》反第(四)项可以】。处50元以上2【。00元以下罚款;】
! : (《十四)违反第三十二!条规定的由建设【行,政主管部《门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限期改正逾期】不改的可处10元以!上50元《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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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五条 本条】例规定未设》。。置处罚条《。款的违法行》为由有关《部门依法处理
】
—。 :第三十六条 【国家工作人员在城镇!管,理工作中玩忽职守】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的由其所在—单位或者上级主【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或者给《。予,行政处分《造成损失的》依,法赔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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