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一章《 总则?
《
,
》 第一条 为进!一步加?强城镇管理》推进:城镇化建设促—进,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民族区《域,自,。治法和有关法—律,、法规结合》自治县实《际制定本条例—
! 第二?条 在自治县【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!个人应当《遵守本条《例
?
《 《第三:条 本条例所称】城镇:是指自治县人民政】府所在地的镇及【按国家行政建制设】立,。的建制?镇
《。
《 城镇规划【区是指城镇》建成区及《城镇发展需要规划】控制的区《域
《。
,
,
城—镇管理?是指对城镇规划、建!设、园林绿化、公】共设施?。、环境?卫生等的管》理
》
第四】条 : 自治县人民政【府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。主管本?县城镇管理》工作
?
:
自治!县人民政府其—他行政主管部门【依,照职责?协同:做,好城镇管理工作
】
?
,。。
: : 镇人?民政府负责本—辖区城镇管》理工作?。
《
城【镇规划区内的居民】委员会、《村民委员会协助做】好所在地城》镇管理工作
】
— 第五条 —自治县人民政—府把城?镇规划和《建设纳入国民经济】。和社会发展计划【实行:统一领导分》级负责部门管理
】
:
— 自治县人民—政府:采取:措施多渠道、多形式!筹措资?金加大对《城镇建设资金的投】入
! 自治《县人民政府鼓励县】内,外企事业单》。位、社会团》体和个人投资参与城!镇建设谁投》资,谁,受益依法保护其合法!权益
》
《 第六》条 城镇》规划:。和建设应当根—据,。国民经济《。和社会发展、历【史情况、现状特点】、自:然环境合理利—用土地、《进,行统一规划》合理布局、综合开发!。、配套?建设保持民族—传统和地方特色
!
,
【第七条 《 自治县、镇人民】政府对在《城镇管?。理工:。作中作出《显著成绩的单位和】个人给予表彰—和,。奖励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