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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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条 根!据国务?院医疗?事,。故处理办法第 【二十七?条规定结合我省【实际情况特》制定青海省医—疗事故处理办法【实施细则《(以下简《称细则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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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条 》 本细?。则适用于我省各级】各类:医,疗单位(《包括驻军对》地方开放的医院)】。和个体开业的医【。务人员以及》乡,村医生在诊疗护理工!作中所发生的医【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!事故或事件的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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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【 遇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《亦不属于医》疗,事,故
】 — (一)对疑难【、罕:见病:例医务人员按规定作!了,检查:、治疗?但限于技《术水平和设》。备条件难以预料和】防,范而发生意外的【;
】 (】二)药?物过敏试验结果为正!。常的或?未规:定做药?物过敏试验的—药物所引起的药物过!敏反应的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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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在诊疗工作!中应用新技术、【新,疗法、新药物之前】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!向病员家属说—明情况并《征得家属《同意且作了充分【的技术?准备仍发生》意,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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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四)在药【物(包括《生物制品)正常【剂,量的治疗过程中【发生副反应的;【
】 (五】。)手术过程》中,因手术部位严重粘】连、解剖畸》形、肿?。瘤侵润?等原因而损伤周【围组织?或脏:器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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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【六,),因病员及家属不【遵守:。医院规章制》度不执行医务人【员嘱咐或拒绝检查】治疗等?不配合诊治》。行为而造成不—良后:果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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