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四章 投诉受—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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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十条 》 当事?人在知?道其权益受到损【害,之日起?7个工作日内以口】头,或书面?形式向被质疑当【事人提出质疑—被质:。疑当事人在收到质疑!当事人的书面—质疑后7《个工作日内》作出答复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】质疑当事人》和其:他有关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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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。一条 质疑—当事人对被质疑【当事人的《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!疑当事人未在规【定时间内作出答复】的质疑当事》人可以在答复期满】后1:5,个工作?日内向?政府采购管理办【公室或?其他投?诉,受理主?体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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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】条, 当事人投诉【时,可以直接《。递交投诉《材,。料也可以通过邮【局,邮寄投诉材料—还可:以打投?诉举报电话进—行投诉电话》投诉的投诉》人应当?依,照受理部门》的要求补充投诉材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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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条 采管办接】受投:诉,时应对投诉书内容】及,相关证明材》料及时进《行审查对符合投诉条!件的应当予》以受理并填写—。政府采购监督投诉】记录
! 第十四—。条 采管办在接受!投诉:后应当立即组—织力量对《。投,诉事项进行》调,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!。上提出政府采购【监督投诉审核意【见并依据法律、【法规:及有关制度规定作】出政府采《购监督投诉处理【决定对投诉内容【超出投诉管辖范围的!转交其?他,投诉受理主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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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其他投》诉受理?主体:投,诉处理程序》按相:关部门有关规定办】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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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】条 ?采管:办在接?受投诉?后应当在30—个工作?日内对投诉事—项作:出,处理:决定并送达投诉当】事人和?被投诉当事人因【特殊情况需要延【长处理时间的—经政府采购管—理,办公室?的,主管机关负责人批准!可以适?当延长时间并向投】。诉当事人说明—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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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!条 采管办对【不符合条件的投诉可!不予以?受理对不予》以受理的投诉—应当:在,10个工作日内通知!投诉当?。事人并说《明,不,予受理?的理:。。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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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七条 对其—他部门或单位转【来的投诉事项—凡符合政府》采购投诉《条件且?投诉材料齐全的政府!采购管理办公—室予以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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