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四章 申请审】。查程序 】   》  第十三条  】凡夫妇双方》组成的家庭及—。离异或丧偶带子【女,的家庭和年满—35周岁的未婚人】员及离?婚或丧偶不带—子女的人《员(以下统》称申请人)符合【下列条件的可以向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!。处提出申请 —。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:。 (一)申请人具】。有市区常住户口; !  —  :   ?  (二)申请【人财产、人均收入】和人均住《房面:积符合市政》府,批准:并定期向《社会公布的标准【 : 《  :  申请人只—能购买?一,套限价?商品: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!住房或正在享—受廉:租住房保障、公共】租赁:住房保障的不—得申购限价商品住】房 ? 《  :  在申购限价【商品住房之日—前5年内因》离,。婚、继承、出售、赠!与、房?。屋征收以《及履:行,。债务等原因》将家庭或个》人住房所有》权或:使用权转《移给他人的应—当计算?原住房面积 【     第!十四条  符合本办!法第十三条》规定同时又具备下】。。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!先购买限价》商品住房《 ,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一)烈属或市级以上!劳动模范;》  【 , ,   ?  (?二)按?照市:政府有关规定—。。引进的人才 ! ,     第十【五条:  申请人家庭或个!人的:财,。产、人均收入、【住房困?难标准由市房屋、】民,政等行政管理—部,。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!发展状况、住房【价格水平、》家庭人?均可支配收入—的一:定比例和人均住房面!积等制定经市—。政府批准后公布 】 , : :。   ? 第十六条 — 申:购限价商《品住房应当提交【。下列资料 !  :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一)购买限价商品!住房申?请表;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户籍和【身份证明;》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)?住房情?况证明;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四《)收入证明; 】。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五)财产状况证明】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六)!。婚姻状?况证明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七)市房屋行政】。管,理部门规定的其【他相关资《。料 ? :  ?   第十》。七条 ? 限:价商品住房购—买资:格申请实行日常登记!受理方式 —    【 申请人可持相关资!料向户籍所在地街】。道办事处提出购买资!。格申请街《道办事处应》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!15日内组织—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对!申请人的《住房、收入及财产】。状况进行调查经评】议,、公示后提出初审】意见报区住房—保障机构 !  :   区住房—保,障机构应当自—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!1,0日内对申》请人房屋《状况进行《审核并?会,同民:政、公安、人力【资源和社会保障、地!税、住?房公积金管》理等部门对申请【人的财产、收—入和婚姻户籍—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经!。审核符合条件—的,予以公示公》示期为5《日对公示《无异议或有异议经】查证不成立》的报市住房》保,障,机构 《     市!住房保?障机构应当自收【。到资料之日》起1: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!合条件的予以备案】并通知?区住房保障机—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!保,障机构发给申请【人准予?登,记通知书《对不符合《条件的由《区,住房保障机》构,书面通知申请—人并说明理由 !   》  第十《八条  街道—办事:处、住房《保障:。机构及民政部门在审!查申:请人:的住房、收入及【财产状?况时可?以采:取入户?。调查、邻里》访问及信函索证【等方式有关单位【和个人应当》予以配?合如实提供相—关资料 !    第十九【。条 : 限价?。商,。品住房开发建—设单:位应:当依法取《得,限价商品住房—预售许可后方可销】。售 《    — 第二?十条  销售限【价商品住房应—当遵循困难优先、公!。。开、公平、公正的】原,则,并按照?下列程序进行—  【   ? ,   (一》)市住房保障机构】发布销售《公告内容包括房屋位!置,、数:量、价格、开发建】设单位及销售时间、!地点、方式等;【 :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二)申请人持!准,予登记通知书到【规,定的地点《办理购?房,登,记手续; —。。   —。    《  :(三)市住房保障】机构根据申请人【家庭住房《、收入、年龄、家庭!人口和申请准购资】格,时间等因素按照轮候!排序:计,分规则对已办理购房!登记手续的申请人】予以:排序确定选房顺【序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四)申?请人按照公》。布的选房顺序持相】。关凭证和《资料:在,规定时?间,内选购住房;申请人!放弃选购住房权的】应当按顺序递补 】 《   ? , 轮候排序计分【规则由市房屋—。。行政管理部门另行】制定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