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申!请审查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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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》条 凡夫》妇双方组《成的家庭及离—异或丧偶带子女的】家庭和年满3—5周:。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婚!或丧偶不带子—女的人员(》以下统称申请—人)符合《下列条件的可以【。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!事处提出申》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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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】 ?(一)申请人—具有市区常住户【口;:
,
,
》 《 (二)申【请人财产、》。人均收入和人—均住房面积符合【市政府批准并定【。期,向社会?公,布,的标准
》。
— 申请人只能购】买,一套限?价商品住房已购买】经济适用住房或正】在享受廉租》住房保障、公共租赁!住房保?障的不?得申购限价商—品住:房
:。
!在申购限价商品住】房,之日前5年》内因离婚、继—。承、出售、赠与【、房屋?征收以?及履行债务等—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!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!移给他人的应—当计算原住房—面积
】 第》十四条 《 符:合本办法第》十三条规定同时【又具备下列条—件之一的可以优先】购买限价商》品住房
! : ? (一)烈属或!市级以上《劳动模范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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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《 》(二)按照市政【府,有关规?定,引进的人才
—
《
》第十:五条 ? 申请人《家庭或个人》的财产?、人均收入、住房】困,难标准由市房屋、民!政,等行政管理部门【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!展状况?、住房价格水—平、家庭《人均可?。支配:收入:的一:定比:。例和人?均住房面积等制定】经,市政:府批准后《公布
《
】第十六条 》 申购限《价商品住《房应当提交下列资】料
【。 《 ? (一?。)购买限价》商品住?房,。申请表?;
—
:。 【(,二)户?。籍,和身份证明;
!
? : 《 (三)住房情况!证明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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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(四)收《入证: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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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 (五—)财产状况证—明;
!。 — ,(六)婚姻状—况证明;
】。。。
: 】(七:)市房屋行政管【理部门?规定的其《他相关资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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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十七条 》限价商品住》房购买资格》申请实行日常登记】。受理方式
【
— 申请人可持相关资!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!办事处提出购买【资格申请街道—办事处?应当:自受理?申,请,之日起?15日?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!审查:对申请人的》住,房、收入《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!经评:议、公示后》。提,出,初审意见报区住【房保障机构
】
:
区住房】保障机构应当—自,收,到申请?资料:之日起10日—内对申请《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!并会同民政、公安、!人,力资:源和社?会保障、地税、住】房公积金管理—等部门对申请人的】财产、收入和—婚,姻,户,籍等情?况进: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!条件的?予,以公示公示》期为5日对》公示无异《议或有异议经—查证不成立》的报市住房保障【机,构
】 ?市住房保障》机构应当自》收到:。资料之日起10【日,内进行审核对—符合条件的》予以:备案并通知区—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!记,由区住房保障—机构发?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!知书:对不符合条》。件的由区住房—保障机构书面通【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!
》
第—十八条 街道【办事处、住房保障机!构及民政部门在审】查申请人的住—房、:收入及财产状况【时可以采《取,。入户调?查、邻里访问及信函!索证等?。方式有关单》位和个人应当—予以配?。合如实提《供相关资料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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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九条 限价!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单!位应:当依法取得》限价商?。品住房预售许可【后方可销《售,
《
第二十!条 销售限价商】品住房应当》。遵循困难优先、公开!、公平、公》正的原则《并按照下列程序【进行
【
》 (一)市住!房保障机构发布【销售公告内容包【括房屋位置、数量、!价格、开发建设单】位及销售时间、【地点、方式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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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二:。)申请人《持准予登《记通知?书到规定的地点办理!购房登记手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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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三)市住《房保障?机构根据申》请,人家庭住《房、收?入,、年龄、家庭人口和!申请准购资》格时间?等因素按照》。轮,候排:序计分规则对已【办理购房登》记手:续的:申请:人予以排序确—定选房顺序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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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】 (四)申请!人按照公《布的选房顺》序持相关《凭证:。。和,资料在规定时间内】选购住?房;申?请,人放弃?选购住房权》的应:当按顺序递补—
【 轮候排序【计分规?则由:。市房:屋行政管理部门另行!制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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