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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价】。。格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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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十条 《 限价商品住房的】价,。格在土地出让前由】市国:土资源和房屋—行政管理《部门、价格行—政管理部门根据同地!段,商品住房价格的【20%以《上比例下浮确—定
【 : 开发建设—单位根据已》确定的价《格,。按,照,住房楼层、》朝向、质量和位【置等因素在上下【不超过1《0%的幅度》内确定销《售价格但总平均【销售:价格:不得高于土》地出让?时,确定的?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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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一条 —销,售限价商品住房应当!按规定明码标—价不得在《标价之外收取—。任,何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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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二条《 以限价》商品住房《销售价格《购买:的面积按照》购,买限:价商品住房建筑【面积标准与》购房者?。原有住房建筑面【。。积的差额核定超出部!分按照同地段—商品住房价格购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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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超出限价商品【住房价格销售部分面!积的价款由开发建设!单位:向,市住房?保障机构缴纳—后按本市政》府非税收《入收缴的有关—规定:上缴市财《政,专项用于住房保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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