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价:格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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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—条 限价商—品住房的价格在【土地出让前》由市国土资源和房】屋行政?管,理部门、《价格行?政管理部门》根,据同地段商品住【房价格的20%以】上比例下浮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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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!发建设单位根据【已确:定,的价:格,。按照住房楼层、朝】向、质量和》位置:等因:素在上下不超—。过10?%的幅度内确定销】售价:格但总平均销售【价格不?得,高于土地出让—时确:定的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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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 销》售限价商品住房应】当,按规定明码标价【不得在标价之外收】取,任何费?用
【 ? 第十二条 — 以限价商品住【房销售价格购买的】面积按照购》买限价商品》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与!购房者原有住房【建筑:面积的差额核定【。超出部分《按照同?地段:商品:住房价格购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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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超出限价商品【住房价格销售部分】面积的价款由—开,发建设单位向市【住房保障《机构缴?纳后按?本市政府非税—收入收缴《的有关规定上缴市财!政专项?用于住房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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