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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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,十一条 开—发建设单位有下列】行,为之一的由市—房,屋行政管理部门【责令:改正并处《以10000—元以上30000元!以,下的罚款;》5年内?不,。得从事经济适用住房!的开发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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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?)隐瞒?房源不如《实上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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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二?)向不符合条件的】人,员,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!;,
】。。 (三】)未按照有关规定实!行公开销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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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》十二条 申请人】弄虚作?假隐瞒家庭》收入:、住:房和资产状》况,及伪造相关证—。明资料的由》区住房?保障机构取消其【申请资格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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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对采取欺骗方式【申请的同时记入不良!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!再次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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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已骗购经》。济适用住《房的由市住》房,。保障机构按》原价格并考》虑,折旧:等因素?予以收购《;,。拒不接受收购的【由,市房屋行《政管理部《门,责令退出已购住【房按原价格考虑【折旧等因素作—价收回并依法追【究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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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?。任
! 第三十三条【 有关部门和【单位:工作人员在》经济适用住房管【理工作中滥》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】、徇私舞弊的—按照有关《。规,定给予处分》;构成犯《罪,的依法追《。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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