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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四章 法律】责任:。 】 ,   第二十三条 ! ,审,计机关在政府投资】项目:审计中发现违反【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!、财:务收支行为依法【给予处罚;》发,现多计少计工程价】款的应当《。责令建设《单位和施工单位【予以调整;已签证】多付工程款的应【当责令建《设单位限《期,收回 ?   【  第?二十四条  审计】机关在政《府投资项《目审计中发现有【。。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审计机关依—据职责或者建议具】有执法权的》监管部?门依法?。进,行,处理 》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:)不执行政府投资项!目基本?建设程序、超—越,。审批权限办》理审核、《。审批及其《他相关手续》的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—违反工?程建设招标投标管】理规定未依法进行招!标或者隐瞒、肢解】工程以?规,避招:标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《。)不执行工程造价有!关规定未经法定【。程序批准擅自决【定超规模、超—标准、超概算—进行工程建设的; ! , ,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违反政!府投:资项:目代建?制度:规定应当代》建而不实施代建或者!与代:。建、勘?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、—造价咨询、招标代理!、,设,备采:购等:单,位串通损害国家【利益或者《社,会公共利益的; 】 》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五)监管单位【不履行监《管职责串通施工、】监理、造价等—单位:虚报工程造价损害】国家利益、》造成经济损》失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六》)社会中介机构违反!法律、法规或者执业!准则的;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》七)未有《效实施工程质—量管理形《。。成工程质量》隐患或者发》生严重?质量事故的;—。 《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。八)其他违法违【。规,行为 —     对审】计中发现的》需要依?法追究?有,关人员责任的—违,法违纪?案件线?索应当及《时移送司法机关【或者纪?检监:察等机关处理 !     【有关部门应》当依法及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】理结果告知审计【机,关 《 :     第二十五!条  违反》。本,办法的规《定被审计单位拒绝、!拖延提供与审计事】项有关的资料或【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!、不完整《或者拒绝、阻碍【检查: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!正可:以,。通报批评给》予警告;拒不改【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!以处五万元以—下,。的罚款对直接—负责: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《人员可以处二万元】以,下的罚款审计—机关认为应当给予】处分的?向有关主管机关、单!位提:出给予处分的—建议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:    ! 第:二,十六条 《 违反本办》法规定对《不执:行审计决定》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!。限期执行《;逾期仍《不执行?的审计?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!院强:制执行建议有关【。主管机关、单位对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给?。予,处分 【 , , ,  第二十七条 】。 审计?人员有下列行—为之一?审计机关应当依照】有关规定给》予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,事责任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接—受可能影响公正执】行职务?的不当利《益的; 【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二)隐瞒被审【计单位违《反财经法纪》行为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《)泄露国家》秘,。密或者被审计单【位商业秘《密的;?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四!)对聘请专业人【员工作未尽督导和】复,核责任造成》严重后果的; 【 ?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五)与?聘请的专《。业人员串《通舞弊的; —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(六】)造成审计结—果重大错误并产【生,严重后果的》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七)?有违反?法律、法规的其他行!为的 ?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《八条: , 审计?机关聘请的外部人员!在政府投资项目审】计中违反有》关法律法规》规定的审计机—关应当停止其承【担的工作追究违【。约责任?移送有关部门处理】;,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《究刑事?责,任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