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 法:律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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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?。十三条 《 审计机关在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】中发:。。现违: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!支、财务收支行为依!法给予?处罚;发现多—计少计工程价款的】应当责令建设单位】和施工单位》予以调整;已签证】多付工程款的—应当责令建设—单位限期收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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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二十四条 审计机!关在政府投资项目】审计中发现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由—审计机关依据—职责或者建》议具有执法》权的监管部门依法】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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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。 (一)不执行政】府投:资项:目基本建设程序、超!越审批权限办理审】核、审批《及其他?相关手?续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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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 (二【)违反工程建设【招标投?标,管理规定未依法进行!招标或者隐》瞒、肢解工程—以规避招标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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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 (》三)不执行工程【造,价有关规定》未经法定《程序批准擅》自决定?超规模、超标准、超!概算进行工程建设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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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》四)违?反政府投资项目代】建制度规定应当【代,建而不?实施代建《或者与代建、勘【察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、造价】咨询、招标》代理、设备采购等单!位串通损害国家利益!或,者社会?公共利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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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五)监管】单,位不履行监管职责】串,通施工、监理—、,造价等单位虚报【工程造价损害国家利!益、造成经济损失】的;
】 , 《 : (六)社会—。中介机构违反法【律、法规或者执业】准则的;
】。
】 (七《)未有效实》施工程?质量管?理形成工程质—量隐患或者发生【严重:质,量事故的;》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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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(八:)其他违法违规行】为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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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对审计中发—现的需要依法—。追,究有关人员》责任的违法违—纪案件线索》应,当及时移送司—法机关或者纪检监察!等机关处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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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有关部》门应当依法及时作】出处理并将》。处理:结果告知审计机关】
《
《 第二十五条 !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被!审计单位拒》绝、拖?延提供与审》计事项有关的—资料或者提供的【资料不真实、不【完整或者拒绝、阻碍!检查的由审计机【关责令改正可—以通报批《评给予?警,告;拒?不改正的对被审计】单位: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!罚款对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任》人,员可:以处二?万元以?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!为应当给予》处分的向有》。关主:管机关、单》位提出给予处—分的建议;构成【。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
【
《 第二十六条】 违反本办法规定!对不执行审计决定的!审计机关应当责【令限期?执行;逾期仍—不,执行:的审计机关可以【。申请人?民法院强制》执行建议有关主【管机关、单位对【直接负?责,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!予处分
】
第—二十:。七条 审》计,人员:有下列行为之—一审计机关应当【依,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!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?刑事责任《
— ? 《 (一)接受可能影!响公正执行职—。务,的不当利《。。益的;
》
! , (二)隐瞒被审!计单位?违反财经《法纪:行为的;
》。。
!。 : (三)泄露【国家秘密《或者被审计单位商】业秘密的;》
— (!。四):对聘请专业人员工作!未尽督导和复核【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!;
! ? ?(五)?与聘请的《专业人员串通—舞弊的;
【
? — , (六)造》成审计结果重—大错误并产生严重后!果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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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七《)有违反法律、【法规:的其他行《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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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八条 》 审计机关聘请【的外部人《员在政府投》资项目审《。计中违反有关法律】法规规定的》审计:机关:。。应,当停止其承担的工作!。追究违?约责:任移送有关》部门处理《;,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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