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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 医—。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! ? :  ?   第九》条 : ,发生医疗事故或事】件当:事的:医务人员应立即【向医疗单位》的科室负责人—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!即向本单位》负责人报告个体开】业医应?立即:向其主管的卫—生行政?部门报告《对医疗事故隐瞒不报!者从严?处理  !   第十条  】发,。生,医疗事故《或事件的医疗单【。位应立?。即派人封存并妥善保!管有关的医疗文【件和各种《原始资料严禁涂改】、,伪造、隐匿、销【毁待结?。案一年?后,转病案?室,长,期保管 》  》。   因输液、输】血、注射、服药【。等引起的医疗—事故:或事件应立即—到现场将实物封存保!。留以备?检验 》  《 ,。  第十《一条  凡》发,生医疗?事故或事件》临床诊断不明—确死:因,或对死因有争议的在!病员:死亡二十《四小:时以内?。由医院填写“尸检】协议书”并交患者家!属签署意见在病【员死亡后四十八【小时内进行》尸检尸检由》。卫生主管部》门指定有条件的医院!。的病理解剖技—术人员进行必要【时可:请司法部门法医参】加 ?  》   医疗》单位或?病,。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!或拖延尸检时—间,超过四十八小时【影响对死因》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!的一方?负责  !   尸检的收费】标准由自治》区卫生行政》部门会?同物价部门制定尸检!费由当事的医—。。疗单位支付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