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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工伤!保险基?。金
! ?。 第六?条 工《伤保险基《金由用人单位缴【。。纳的工伤《。保险费、工伤保【险基金的《。利息和?依法:纳,入工伤保险基金【的其他资金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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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》条 ?工伤:保险费?根据:以支定收、收支平衡!的原:则,确定费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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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, 统筹《地,区经办?机构可根据用—人,单位上年度工—伤保险费使用、工伤!发生率等情况—对应所属行业内相应!费率档次确》定用人?单位缴?费费率
! ? 用人单位初—次参保由统筹地区经!办机构根据企业法】人资格?证书和营业执照登记!的经营?范,围行政机关和参照公!务员法管理的事【业单位?。、社会团体需提供】。机构:编制管理证》、机关事《业单位工资基金管】理,册、组织机构—代码证按照用人单位!所对应?的工:伤保险基准费—率确定其缴费—费,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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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九,条 ?用人单位应当按时】足,额的缴纳工伤保险费!职工:。个人不缴纳》工伤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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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用人单位缴【。纳工伤?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!位职工工《资总额乘《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!
— ? 对难以按照—工资总额计算缴【。纳工伤保险》费的建筑施工—企业:、小型服务企业【。。、小型?矿山企?业,工,伤保险?费的缴纳办法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!保障部部分》行业企业工伤保险】费缴:。纳办法执行》
! 第十条 —工伤保险实行—。属,。地管:理工伤保险基金实行!盟市级统筹逐步实行!自治区级统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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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跨地区、生产】流动性较大的行业】。可,以采取相对集中的】方式:异地参加统筹地区】的工:伤保:险
! :第十一条 —工伤保?险基金存入社—会保障基金财—政专户实行收支【两条线管理用于支付!下列项目
】
》 (一【)治疗工伤》的医疗费用和康【复费用;
—。
《 《 (》二,)住院伙《。食,补助费;
》
—。 ? 《(三)到统》筹地区以外就医的】交通食宿费;
【
— ? (四)经】劳动能?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!安装配置《。伤残辅助器具的【费用;
《
《
》。。 : (五)生活不能!自理的经劳》动,能力:。鉴定委员会确—认的生?活护理费;
【
【 (六)】一,次性伤残补助金和】一至四级工伤—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!津贴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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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!七)终止《或者解除劳动—合同时应《当享受的一次—性工伤医疗》补助金;《
【。 【(八)因工死亡职工!。。的丧葬?补助金、供养亲【属抚恤金、》一次:性工:亡补助金《;,
?
! (九)劳—。动,能,力鉴定费;
】。
《 , : : (十)工伤认】定调查费;
!
: 》 (十一)工】伤预防费;
—
》 《 : (十二》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!他费用
! , 工伤预防的】宣传、?培训:等费用的提取—。比例、使用和管理按!照国家规定执行【
! 经办机构应当【。定期向社会公布【工伤保险基金—的具:体收支情况》
【 ?第十二?条 工伤保险基】金应当留《有一定比例的—储,备,。金用:于统筹地区重大【事故的工伤》保险待遇支付—盟市级储备金不敷使!用的由自治区级储备!金进行调剂调剂【后仍:不敷使用的由—统,。筹地:区人民政府》垫付储备金的使用】办法由自治区人力】资,源和社?会保障厅会》同有关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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