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工伤保险基金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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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条 工伤保险基】。金由用人《单位:缴纳的工伤保—险费、?工,伤保险基金的—利息和依法纳—。入工伤?保险基金的其他【资金构成
》
—。 第七条 】工伤保险费根据以】支定收?、收支平《。衡的原则确定费【率
!。 第八条 统】筹,地,区经办机构可根据用!人单位上年度—工伤保险费使用【、,工伤发?生率等情况对应【所属行业内相应费率!档次确定用》人单位缴费费率
】
!用,人单位?初,次参保由统》筹地区?经办机构根》据企:业法:人资格证书》和营业执照》登记的经营范围【行政机关和参照公】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!位、社会团体需提】供机构编制管理证、!机关事?业单位?工资基金管理—册,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】。按照用人单位—所,对应的工《伤保险基《准费率确《定其缴费费率
!
《 第九条 【 用人单位》应当按时足额的缴】。纳工伤保险费职【。工个人不缴纳—工伤保险《费
:
!用人单位缴纳工【伤,保险费的数额为【本单位职工工资总】额乘:以单位缴费费—率之积
《。
【 对难以按照工资!总额: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!的建筑施《工企:业、小?。型服务企业、小型矿!山企业工伤》保险:费的缴纳办法—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】会保障部部分—行业企业工伤保【险费缴纳《。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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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十条 工伤保】险,实行属地《管,理工伤保《险基金实行盟市级】。。统筹:逐步实行《自治区级《。统筹
?
【。 :跨地区、生产流【动,性较大的行》业可以采取相—对集中的方式—异,。地参:加统筹地区》的工伤保险
】
第】十一条 》。工伤保?险基:。金存入社会保障【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!支两条线管理用于】支付下列项目
【
【 (一】)治疗工伤的医疗费!用和康复《费用;?。
【 , (【二)住院伙食—补助费;
【
,
— 《(三)到统筹地【区以外就医的交通】。。食宿费;《
【。 : 》(四)经劳》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!认需安装《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的!费用;
】
: ? ? (五)《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!动能:力鉴定委员》会确认的生活护理】费,;,
?
》 《 (六)一次性伤!残补助金《和一至四级工伤职】工,按月领取的伤残【津贴;
! 》 (七》)终止?。或者解除劳动—合同时应《。当享受的一次—性工伤医《疗补:助金;
《
《
】 ,(八)因工死亡职】工的丧葬补助金、】供养亲属《抚恤金?、一次?性,工亡补?助金;
! 】(九)劳动能—力鉴定费;
】
【 (十)工伤!认定:调,查费;
】
【 (十《一,)工伤预防》费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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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?十二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用于工伤保!险的其他费用
】
—。 工伤预》防的宣传、培训【等费用的提取—比例、使《用和管理《按照国家规定—。。执行
》
【经办机构应》当定期向社》会公布工伤》保险基金的具体【收支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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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工》伤保险基金应当留】有一定比例》的储备金用于—统筹地区重》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!遇支:付盟:市级储备金不—敷使用的由》。。自治区级储备金【进行调?剂调剂?后仍不敷使用—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!府垫:付储备金的使用办法!由,自治:区人力资《源和社会保障—。厅会同有关部门【制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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