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二章 拆迁管理【
】 ? 第:六条 城市房屋拆!迁实行许《可制度拆迁房屋【的,单位应?当向:房屋所?在地的市、旗县人民!政府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提出【申,请经审查批准取【得房屋?拆迁许可《证后方可实施拆迁】
— 《第七条 申—请领取房《屋拆:迁许可证的应当提交!下列资料《
《。
】 , (一)建》设项目批准文件;】
,
《。
: (二!)建设?用地规划《许可证;《
:
】 (三)国有!土地使用权批准【文件;
!。。 《 《(四)拆迁计划和】拆迁方案《;
?
】 (五)办】理存款业务》。的金融机《构,出具的?拆迁补偿《。安置资金证明—
:
,
【前款第(《四)项规定的拆迁】。计划应当包括拆【迁范围、拆迁方式】、拆迁期限、工程】。。开工和竣《工时间?等;拆迁方案—应当包括被拆—迁房屋状况、—各种:补偿和补助费概算】、产权?调换房屋安置标准和!地点、临时过—渡方式及其具体措施!等
—
: 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:自收到上述资料之】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!查符合条件准予拆】迁的发给房屋拆迁】。许可证;不准予拆迁!的应当书《面说明理由
—
》 第八条【。 房屋拆》迁管:理部门应当在发放房!屋拆迁许可证的【同时向拆迁》。范围内的《被拆迁?人发布拆《迁公告拆迁》公告应当载明拆迁人!、拆迁?范围、拆迁期限【、拆迁原因、补偿】安置资金《的,落,。实情况?及有关项目》的批准文《件等事项《
》
: 房屋拆迁【。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!当向被拆迁人做好宣!。传、解释工作
!
【第,九条 自拆迁公告!发布之日起》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在拆迁》范围内?进行:。下列活动
!
: (一!)新建、《扩建、改建房—屋及附属物;
!
》。 (二)!改变房屋和》土地用途;
】
? — , (:三)租赁房屋—。
【 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!所列事项《。书面通知《有关:部门暂停《办理相关手续暂停】办理的书面通知【应当载明《暂停:期,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!超过一年;拆迁【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!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?批准延?长暂停期限》不得超过一年
!
第】十条: :。。拆迁人应《当在:房屋拆迁许可—。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!拆迁期限内实施【房屋拆迁
!
需—要延长拆迁期限的】拆迁人应当》在拆:迁期限届满》十五日前向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申请【房屋拆迁管理—。部门应当自收到延】期,拆,迁申请之日起十【日内给予答复
】
—。 第十《一条 拆迁—人可以自行拆迁【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!。。资格的单位进行拆】迁具体资《格管理办法由—自治区人《。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!。部门制定
】
房【屋拆迁管理部门【和临时性工程—指挥机?构不得作《。为拆:迁人不得接受—拆迁委托《
《
》 第十二条 拆迁!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!。被,委,托的拆?迁,单位出具委托书并】订,立拆:迁委托合《同,拆迁人应当自拆迁】委托合同订立之日】起十五日内将—。拆,迁委托合同》报,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备案
【
》被委:托,的拆迁?单位不得《转让拆迁《业务
《
》 第十三条 】 拆迁人与被拆【迁人:应当依?照本条?例,。的规定就补偿方式】、补偿?金额、安置》用,房面积、安置地点】、,搬迁期限、搬迁过渡!方式、过渡》期限和?违约责任等事—项订立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
》
】。。。拆迁:租赁房屋的拆—迁人应当与被拆【迁人、?房屋承租人订立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】
【 拆迁补偿【安置协议文本由自】治区人民政府建【设行政?主管部?门统一监制》
,
】 第十四《条 拆迁补—偿安置协议》订,立后被拆迁人或【。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!。期限内拒绝搬—迁的拆迁人可—以依法向仲裁—委员会申请仲裁也】可以依法向人民【法院提起诉》讼诉讼期间拆迁人】可以依法申》请人民法《院先予执行
【
— 第十五条 拆!迁人与被拆迁—人双方或者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】、房屋?承租人三方达不成拆!迁补偿安置协—议的经当事人申请】由批:。准拆迁的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》。裁,决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是?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!民政府?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!申请之?。日起三?十日内作出》
,
—。。。 ,。 :当事人对裁决不服】的可以自裁决—书送达之日起三个】月,内,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!人依照本条例的【规,定,已,对,被拆迁人给予货【。币补偿或者提供拆】。迁安置用房、—周转用房的诉—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!执行:
! 第:十六条 》被拆迁人《或者房屋承租—人在裁决规定—的,搬迁期限《内,未搬: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!市、旗县人民—政府责成有关部【门强:制拆迁或者由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依法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!迁,
! 实施强制》拆迁前拆《迁,人,应当就被拆除房【屋,的有关事项向公证】机关办理证》据保全
》
:
—第十七条《 拆?。迁人以及有关单位】。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!不得对?被,拆,迁人或者房》。屋使用人尚》未搬出的房屋—及其附属物实施停止!供水:、供电、供》热、供气《以及损坏房》屋结:构等影响生产、生活!和,居住安全《的行为
【
? 第十八条 】 房屋拆迁管理【部,门应当对房屋拆【迁活:动进行检查和监督】。被检查者应当—如,实提供情况》和资料检查者有【责任为被检查—者保守技术》秘密
】 , 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的检》查人员应当具备【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!律知识经《培训考核合》格取得行政执法证】书后依法持》证,检查
《
》 ?。第十九?条 ?转让尚未《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!建设项目的应—当经房屋拆迁—。管理部?门同意原拆迁补【偿安置协议》中有关权利、义务】随之转?移给受让《人项目转《让人和受《。让,人应当书面通—知被拆迁人、被拆迁!房屋承租人并—自转让合《同签订?之日起三《十日内?予以公告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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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条 拆迁人实施!房屋:。拆迁的?补偿安置资金应【当用于房《。屋拆:迁的补偿安置不【。得挪作他用
】。
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在【核发房屋拆迁许【可,证时应当与拆迁人、!金融机构三方订立】拆迁补偿安置—资金使用监管协议加!强,对拆迁补《偿安置资《金使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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