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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章 拆迁管—理, :  【  : 第六条《   ?拆迁房屋的》单位取得房屋—拆迁许可证后方可】。。实施拆迁 !     第—七条:   申请领取房】屋拆迁?许可证的应当向【房屋所在地》的市、县城》市房屋?。拆,迁管理部门提交【下列资料 【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建设项目【批准、核准或备案材!料,;(二)建设用【。地规划许可证—;(三)国有土地使!用,权批准文件或国有土!地使用权证;(四)!拆迁:计划和拆迁》补偿安置《方案;(《五)金?融机构出《具的:拆迁补?偿,安置资?金存:。款证明 !  :  前?款所称拆迁计划【包括拆迁范》围,、拆迁方式、—。拆迁期限、》拆迁工程的开工和竣!。工时间等拆》迁补偿安置方—案包括被拆》除房屋及其》。附属物的状况如房屋!用途、?。产权归属、》面积等?;各种补偿、补助费!。用的:概,算,。;产权调换》房屋安置的标准、】房源及?相关证明文件—;临时过渡方式及】期限等具体事项【  【。   城市房屋拆迁!管理部?门应当?自,受理房屋拆迁许【可申请之日》起30日内对申请事!项进行?审查:经审查对符》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!迁许可证;对不符】合条件的应当书【面告知理由 ! ,    《 城市房屋拆迁【管理部?门可以向市、—县人民政府委—。托,的,出具了符合要—求的拆迁《。。计,划,和拆迁?补,偿安置方案并取得】拆迁补偿安置资金】存款证明的》国有土地储》备机构颁发房—屋拆迁许可证— : :。   《  城市房》屋拆迁管理部门不】得向临时机构—颁,发房:屋拆迁?许可证 —    — 第八条   城市!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应当在发放》。。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!时将建设项目名称】、房:屋拆迁许可证—批准文号、拆—迁人、拆迁范围【、拆迁期《限、拆迁工作人【员、:补偿方式、安置地点!等事项?以,城市房屋拆迁公告的!形,式予以?公布城市《房屋拆迁公告的【时间不得少》。于3天 》 :    》 房屋?拆迁管理部》门和拆迁《人,应当及时向被拆【迁人做?好宣传、《解,释工作 《  —   第九条 【  拆迁人应当在】房屋拆迁许》可证确定的拆迁【范围和拆《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!迁 》   《  城市房》屋拆迁许可期—限不:得超过一年时间未在!房屋拆?。迁许可?规,定的:期限:内实:施拆迁?的拆迁人《应当在拆《迁许可期限届满【15日前《向城市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—提出:延期拆迁的》。申,请城:市,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应当—自收到?延,期申请之日》起10日内》给予答复批准延长拆!迁期限的延长期限】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!未申请的其房—。屋拆迁许可》证自:行失效?拆,迁人应?当重新提出城市房】屋拆迁许可申—请, :     经!规,划部:门批:。准,变更:拆迁范围的拆迁【人应当在批准—。后5日内《向城市房《屋拆迁?。管理部门《提出变更申请—  【 ,  第十条》   拆迁人—可以:自行拆?迁也可?以委托具有拆迁资】格的单位《实施:拆,迁, 》     城市房】屋拆迁管理部—门不得充《。。任拆:迁人或?者接受拆《。。迁委托也《不得设?立房:屋,拆迁公司 ! ,    第十—一条: , 拆迁人委托拆迁的!应当向被委》托的拆迁单位—出具委托书并—。订立拆迁《。委托合同拆》迁人应当自拆迁【委托合同《订立之日起15日】内将拆迁委托合同】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备,案 :   【  被?。委托的拆《迁单位?不得转让拆迁业务】 , :    — ,。第十二?。条,  拆迁《范围确定后拆—迁范围内的单位【。。和,。个人:。不得进?行下列活动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—一)新建、》。改,建、:扩建房屋;》 ,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二)改变》房,屋和:土地用途; 】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:)租赁房屋 !    》。。。 房屋拆《迁管理?部门应当就前款【。所列事项书面通知】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!。关手:续暂停办《理的书?面通知应当载—明暂停期限暂停期】限最长?不,得超过1年》;,拆迁人需《要延长暂停期限的】必须经房屋》拆迁:。管理部门批准延【长暂停期限不得超】过1年 》  》 ,  第十三条—  拆?迁人与被拆迁人【应当依?照本办法的》规定订?立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!置协:议应:当载明?。以下主要《内容 》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一)被拆!迁房:屋的权属《、地址?、面积、用》途,、结:。构、楼层《;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)】补偿方式、补偿标准!和结算方式; 【 》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实—行产:权调换的载明—安置房屋的》地,址、面积、用途、】结构和?拆迁:过渡方?式、过渡期限; !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?)违约责《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!。; 《     【拆迁补偿安》置,协,议示范文本由—市房地产《。管理局统一拟—制供拆迁当事人使】用  】   第十四条 】 房屋拆迁管理【。部门代管《的房屋拆迁补—偿,安置协议必》须经公证机关公【证并办?理证据保《全,  【   第《十,五,条,  :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!立后:。被,拆迁人或《者房屋承租人在【搬迁期限内》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!以依法向内江市仲裁!。委员会?。申请仲裁也可以【依法向人民法—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!人可: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!先予以执《行 》  ?   第《十六条  拆—迁人与被拆迁人【或者拆迁人、被【拆迁人与房屋承【租人达不成拆—迁补偿安置协—议的: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!拆,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!。拆迁管理《部门:是,被拆迁人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】裁决裁决应当自【收到申?。请之日起《30日内作》出 【。  :  当事人对—裁决不服的》可以自裁决书送达】之日:起3个月内》向人民法《院起诉拆迁人—依照本办法规—定已对被拆迁人【给予货币补偿或【者提:供拆迁安《置用:房、周?转用房的诉讼期间】不,停止:拆迁的执行 !     第十】。七条:  被拆迁》人在行政裁》决规定的《搬迁期限内》未搬迁的《房屋:。所在地的市》、县人民政府可以决!定责成有关部门强制!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依法向【人民法院申》请,强,制拆迁 【。   《  拆迁人未—按规定?对被拆迁《人给予货币补偿【或者提供《安置用房、周转用房!的或者未向公证机关!就被拆迁房》屋的有?关事项办理》证据保全的不得实】施,强制拆迁 》     !拆迁人在实施拆迁中!。。。不得采用《恐吓、胁迫以—及,停止:供水、供电》、,供气等手段强迫被】拆迁人搬迁不得擅】自组织?强制拆迁 【     【第十:八条  拆迁—中涉及?军,事设施、教》堂,、寺庙、文物古【迹房屋的依照有关】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。办理 》   》  第十九条  】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!置的建设《项目转让的应—当经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?。同意原拆迁补偿【安置协议中》有,关,权利、?义务随?之转移?给受让人《项目转让人和受【让人应?当书面通知被拆迁】人并自转让合—同签订之日》起3:0日内予以公告 】。     !第二十条《。。  拆迁人实施【房屋:拆,迁,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!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!补,偿安:置不:。得挪作他《用, 》   ?。  :拆,迁补偿安置》。资金应存入拆迁【管,理部门指定的办【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!构的专户由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、拆迁《人和金融机构共同签!订资金?使用监管协议实行专!户储存专款专用 】 》 ,   拆迁补偿【安置资?金的:存款额度《应当不?少于扣除安置现房价!值,后该项?目的:。补,偿安置总额安—置现房应当符合国】家质量安全标准【和,城市:公共:建筑设施配套—要求其价值应当由城!市房屋?拆迁管理《部门:随机抽取的房地产】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! :    — ,拆迁补偿安》置资金的使用由城市!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出具资?金用途说《明由出具拆》迁补偿?安置资金《证,。明的金融机》构拨付拆迁人逾期】未,对被拆?迁人进行补偿—安置的拆迁》管,理部门有权》使用专?户储存的补偿—安置:资金就?被拆迁人的拆—迁,补偿安?置问题进行处置 】 :     【被拆迁人《有权向拆《迁人或?者城:市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索取金融机】构出具的拆迁—补偿安置《资金存款《证明和安置现—房评估报告的副【本,或者复印《件金融?机构出具虚假拆迁补!偿安:置资金存款证—明的应当依法承【担责任 】。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一条  市—、县房屋拆迁—管理部?门应当建立、健全拆!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拆!迁档案资料的管理】拆迁:人在拆?迁过程中应当按【照有关规定及时整理!并妥善保管》拆迁:档案资料在完—成拆迁安置后3个月!内向市、县房—屋拆迁管理部门【报送完?整的:拆迁安?置档案资料 【 : ,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二条  】拆,迁人:应当在安置房屋交付!使用之?日起3?个月内凭《国家和省、》。市,。规定的有关证件【、资料到房地产管】理部门、土地管理部!门办:理安置用房产—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!登记手续《。并同时办理原—房屋产权、土—地,使用权注销被拆迁】人应当予以配合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