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?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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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条? , 为规范本市—经济适?用住房建《设、:供应和管理保护当】事人合法《权益根?据国务?院关:于解决城市》低收:入家庭?住房困难的若干意】见(国?发〔2007〕24!号)、建设部等部门!经济适用住房管理】。办法:。(建住房〔2—007?〕2:58:号)、江苏省—人民政?府关于解决城市低】收入家庭住》房困难的实施—意,见(:苏政发〔200【8〕44号)等【规定:结合本市实》。际制定本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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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二条: 本细则所称经】济适用?住房是指政》府提供政《策优惠限《定供应对象、销售价!格和:面积按照合理标准】建设具有社会保【障性质的《政策性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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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三《条 :。 本:市市区经济适—用住房建设》、供应和管》理工作适用本细【则
【 , ?第四条 《 经济适用住—房建设、供》应、管理实行目标】责任制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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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! 南京市房—产管理局(》以下简称市房产局)!是经济适用住房建】设、供应和管理的】。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制定本市经济适】用,住房建?设、供应和管—理政策组织开展【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!设、供应工作—会同市有《关部门?编制经济《适用住房项目储备】和建:设计划市住房保障办!公室(以下简称【市房保办)》。具体负责全市—经济适用《住,房,的建:设、供应和管理的日!常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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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区人民《政府负责本辖区经济!适用住房建设、【管理有关工作区住】房保障?办公室(《以下简称《区房保办)具—体,负责本?辖区经?济适用住《房,建设、供应和管理的!。日常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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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市发改委负责按照!。本市:住房保障规划和【项目储备计》划牵头编制全市经济!适,。用住房年《度建:设投资?计划;负责经济【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!核准审批《、招投标指导和协】调等工?作
! :市建委负责牵头编】制,经济适用住房年【度,用地计划落实经济适!用住房项目配套的城!市,。基础设施建设—项目监?督,管理项目工程招投标!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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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市:民政局负责》建立健?全低收入家庭评议】认定制度并》会同有关部门—制定低收入家庭资】格认定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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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市财政局负责对【全市经济适用住房】建设:。中政府投入资金的审!核、:拨付及监督等工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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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市规划—局负:责经济适用住房【建设项目的选址【、建设用地、建【设,工程:的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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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市国土资源【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!建设项目征》地报批、《用地预审、土地供应!等工作依《据土地?利,用总体规划并按照住!房保障规划和年【度建设?计划的?要求落实好相关建】设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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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市市政公用局负责】协调:和配合经济适用住】房相关配套设施【的建设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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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物!价局负责经济适【。用住:房年度指导》价格的制定、发【布和销售价》格的审批、监督【工作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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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市审计局负责经】济适用住房建设相】关费:用和竣工决算的【审,计监督工作》
】 市监察局负【责监督各相》关业务?主管部门在经济【适用住?房建设?、供:应和管理中依法【履行职责的》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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