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六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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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》十四条 违反【本条例?第,二十条规定擅自【建设、设《置临河缆线和—管道、围《堰等设施的由—航道管理机构责令限!期改正可以并处二千!元以上?五千元以下罚—款擅自建《设、设置临河缆线和!管道造成《碍,航的处以五千元以】。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】;造成断航》的处以一《万元以上二万元【以下罚?款擅自建设、设【置围堰?等设施造成碍航【的处以二万元以上】三万元?以下罚款;造成【断航的处以》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!下,罚款
! ?第,四十五条 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!条规定在航道—保护范围《内新建永久性建筑物!影响:航道安全畅通—的由航道管理机构】责令限期拆除;逾期!不拆除的处以五万】元以上?十万元以下罚款超】。。出批准?的范:围、期限和要求占】用通:航水:域,。。、驳岸?、护坡、《航道工程建设用【地修建临时性建【筑,物的由航道管理机构!责令限期《。改,正;逾期不改—正,的处以五千元以【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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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六条 违!反本:条例第三十条第一】款规定建设单位未】按照要?求与主体工程同步建!设或者预留过船建筑!物的由航道管理机】构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:不改正?的处:以,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!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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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违反本条例》第三:十条第二款规定【建,设,单位未按照要—求设置?临时航道和必要的助!航设施的由航—道管理机构责令【限期改正;逾期【不改正?的处:以,。五千:元以:上一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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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十七条《 违反《本条例第三十一条、!第三十二条规定建设!单位或者施工单位】未按照规定拆—除,与通航有关的设施】或者:。未恢复航道原状的】由航道管理》机构:责令限期改正—;逾期不改正的处以!五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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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四十八条《 违?反本:条,例第三十九》条第三项、第四项规!定,在航:道边坡外侧十米以】内以及航标周—围二十米以内—设置堆场等设施或者!填河、填滩占用航道!的由航道管理机构】责,令限期清除可以【并处一万元以上【五万:元以:。下罚:。款;情?节严重的处以—五万元以上十万元】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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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九条 》。当事人?违反法律《、法规和本条例【规,定逾期不清除—违法:设,施和:物品或者逾期拒不】拆除违?法建筑物的按照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行政强制法的规】定实施代履行或者申!请人民法院强—制执行?相关费用由违法行为!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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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》十条: , 交通运输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航!。道管理?机构工作《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!滥用职权、》徇私:舞弊、玩忽职守的】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: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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